| 根据省委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司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于2003年7月开始着手进行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并于2004年开始在全省法院系统实施。现就我院开展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构。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对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作出部署后,省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和讨论我省法院系统司法质量的现状,充分认识到法院司法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安全和稳定,也关系到国家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对各级法院的司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不仅对优化和改善法院的司法质量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而且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客观分析我省法院的司法质量现状,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法院、个别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正确或滥用审判大权,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也给党委、政府的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为此,省院党组认为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非常重要,要将司法质量考核评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要从组织、人员和物质上给予保障,科学、充分利用考核的结果。党组研究决定,将考评工作归口到政治部管理,利用政治部在组织人事、教育、奖惩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推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全面开展。在人员配备上,党组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织成立了政治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处(筹备),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这种把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创建“五好法院”结合起来,把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和严格队伍管理、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结合起来的机构设置方法,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
二、进行试点,打好基础。针对我省法院的自身特点和目前司法质量问题主要反映在基层法院的实际状况,参照省公安厅的成功经验,省院党组决定,先由考评处草拟《湖南省人民法院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03年下半年在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石峰区、衡阳市蒸湘区、邵阳市邵东县、梆州市资兴市等5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并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2004年在全省123个面基层法院全面开展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2003年10月23日,省院在衡阳召开了全省法院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工作座谈会,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试点法院要按照计划,对2003年1至6月份所受理的各类案件,于200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写出详细的自查报告,省院和中院于2003年12月份进行集中抽查与验收,同时省院还要求,要通过试点为全省法院系统2004年开展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积累经验。衡阳会议之后,考评处抽出时间和人员,专程对5个试点法院逐一进行现场指导,并与中院负责考评工作的同志参与个案评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各试点法院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自查报告。各试点法院去年1-6月受理的已结案件质量状况大体如下:天心区法院共评查案件1780件(其中民事1265件、刑事214件、行政2件、执行296件、再审3件),出现问题共计463件次。其中立案部分出现问题176件次,审理部分出现问题143件次,执行部分出现问题11件次,其他部分出现问题133件次。石峰区法院共评查案件588件(其中刑事63件、民事424件、行政4件、执行95件、再审2件),每案平均分值在80分以上;蒸湘区法院共评查案件405件(其中刑事61件、民商事207件、行政13件、非诉行政执行46件、再审2件、执行76件),平均每案扣分122分,所评查案件中最高计分100分,共370件,最低计分O分,共1件,计95分的5件,计90分的25件,计70分的4件。邵东县法院共评查案件895件,已审(执)结679件,主要尚有部分执行案件未结。资兴市法院共评查案件871件(其中刑事156件、民事475件、行政3件、执行237件),优秀案件629件,占72.3%;合格案件227件,占26%;不合格案件15件,占2%。全院司法质量得分93分。其中立案部分得分15.6分,审判部分得分45.2分,执行部分得分22.9分,其他部分得分9.3分。自查报告不但对各个试点法院自身的司法质量进行了客观、中肯的评价,而且还对省院制定的试点办法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去年12月中下旬,考评处的同志又下到各试点法院,与所属中院负责考评工作的同志,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的检查与验收,与此同时,着手起草针对省院机关各业务庭室的考评实施方案。通过扎实的试点工作,我们掌握了大量的一手材料,为评议规则的出台和全面推行司法质量考核评议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三、全面动员,狠抓落实。在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先后六易其稿,经院务会、审判委员会和党组讨论,《湖南省人民法院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规则》获得通过,并把司法质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硬性指标,对司法质量考核评议为优秀的法院,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排名居前十名的法院,奖励单位10000元(含院长个人奖励2000元);连续两年司法质量评为优秀的法院,为单位和院长记功。对年度司法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法院,要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黄牌警示,院长来省院接受诫勉谈话和培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且又是最后一名的法院,除通报批评外,院长应当引咎辞职或商请当地党委、人大通过法定程序免除其职务。今后,凡是参评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法院,当年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必须为优秀,报评先进或记功的个人,年度内其承办案件不得有不合格案件;因审理或执行具体案件而立功受奖的,该案件的司法质量等级必须是优秀,考虑到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又具有长期性的工作,要求高、任务量大,为打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第一仗,2004年5月11日,我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中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考评机制,科学利用考评结果,严格考评纪律,严格执行奖惩机制,把案件质量作为立院之本。会后,各级法院迅速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省各级法院都成立了职能相对独立的考评机构,其中委底中院和梆州中院的考评机构均属经编委批准,单独设立的专门机构。有的法院还根据省院的评议规则制定了本院的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将原有的案件质量检查与司法质量考核评议接轨,为保证司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客观公正,省法院从全省三级法院聘请了63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资深法官作为全省法院系统的司法质量评查员,6月14日至18日,省法院集中部分评查员,对省法院2004年1月1日起立案且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封闭式评查,同时以查代训,对司法质量评查员进行评查业务培训,省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代院长江必新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国佳、毛善刚均亲临评查现场,对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进行指导调研,慰问司法质量评查人员。目前,全省法院系统法官自查和法院评查相结合,下级法院自查和上级法院评查相接合,个案质量检查和司法质量评查相结合,审级监督和考评监督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第一,完善规则,健全机制。评议规则虽然几易其稿,但由于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缺乏经验,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供学习,全省各地和各级法院情况各异,评议规则中有些项目和标准不一定科学和严谨,有些应当进行评查的内容暂时还没有纳入评查范围,有些规则的操作性还值得商榷,评查人员及办案人员对评议规则的理解还不完全统一,机构的设置也各有不同,对评议结果运用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我们准备采取以查代训、出台实施细则、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等手段,完善评议规则,使其更具操作性,同时加强考评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考评队伍。
第二,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大部分法官在基层,大部分案件在基层,考评工作量最大的也在基层。由于基层法院人员存在着素质参差不齐,案件多,人手少,物质保障难以应对不断增加的案件,利益驱动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的现象,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全省通用规则是否与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还有待实践检验。下半年,我院将加大对基层法院考评工作的指导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符合我省及当地实际情况的解决办法,加强基层法院制度。
第三,拓宽视野,广泛学习。现在全国各地法院都在探索如何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司法质量评价体系,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问题,有的法院已经摸索出比较好的办法,如山东充州市法院、浙江临安市法院引入了ISO体系一体化管理模式,上海、四川等高院也制定了比较好的案件质量评议规则,有些系统的考评体系已经比较完善,我们准备出门去,加强与兄弟法院和其他系统的交流合作,虚心求教,取长补短。
第四,以点带面,深化主题。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诸多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带动法院其他工作的发展是我们的目标之一,比如,通过建立考评档案,改革过去模糊的人才评价机制,通过可以量化的规则藏别队伍,发现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法官,为建设优秀的法官队伍提供依据,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又如因为司法质量考核评议涉及到从立案到案卷归档的审判流程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瑕疵都可能影响考评的结果,通过严格的司法质量考评,可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同时在考评中可以发现审判流程管理中不完善的地方,促使其科学、完善,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内涵十分丰富,如何通过考评,以点带面,深化主体,使我们今后需要解决的课题。
人民法院对司法质量的考核评议,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努力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在新时期适应新的司法理念的迫切要求,通过近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感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必须通过长期艰苦的工作才会使司法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不断修改和完善考评规则,才能使我省司法质量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虽然我们的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着种种问题,还有大量的困难需要克服,与兄弟单位的考评工作相比还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我们坚信,依靠党委、人大的正确领导和监督,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法院系统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能够深入人心,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质量的整体水平一定能够产生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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