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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情况汇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部署,去年8月以来,我们将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作为当前国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点,采取先部分试点,后全面推行的办法,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省国税系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关于前一阶段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根据省依法治省办的要求,我们在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执法监督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在全系统推行的执法责任制,于去年9月初下发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就全省国税系统执法情况考核评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按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一般纳税人年审、专用发票发售、企业所得税减免、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六项实行基础分上的扣分考核,六项实际得分之和为单位考评总分,其中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不满85分的为达标,不满60分的为不达标-省局局长程安亭亲自参加了有关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对方改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结合基层和省局有关业务处室反馈的意见,在今年5月中旬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我们对该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将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税收优惠、社会评议等项目纳入考核评议范围,进一步细化评分办法,增强了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即将下发各地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考核抽查。省局明确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由各级国税机关执法责任制及岗责体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我们对执法质量考评实行平时考查和年度考评结合的办法,县市分局机关负责对所属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自我考评,市州局每年1月对所属执法部门和下级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省局采取随机抽样和举报信息相结合的办法对市州局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各地国税机关建立考核评议档案,如实记载日常考评情况。
    (三)严明奖惩措施,确保考坪效果。我们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国税机关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连续3年优秀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记功,评报文明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对考评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对税务人员在执法中有错误或不当的,及时纠正并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构成违纪或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指导督促,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抓好试点的要求,省局研究决定去年先在执法责任制开展较好的梆州市国税局、衡阳市国税局两单位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今年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这一工作。梆州、衡阳两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革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省局方案对考核方法、项目、记分标准等拟订了详细的实施细则,结合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每通过县、市(分)局自我检查和外部行风评议,市局逐一检查的方式,对税收执法质量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束后,各地对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相应整改。梆州市局规定各地自查评议只占评分比例的10%,市局检查占评分比例的90%,将检查整改、平时政策法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将所有检查内容全部表格化,对检查内容实行分类;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由市局科长(副科长)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逐一开展评议考核;按人大政协和纳税人分类制作不同的调查问卷,对调查问卷实行当场封存,回市局后统一统计打分,对纳税人问卷一律实行随机抽样,保证了评议的公正性,衡阳市局将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税收保全强制措施列入检查范围,各县市分局还结合本地实际将普通发票、漏征漏管户等内容增列入自我评议检查范围。衡阳市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局逐一开展评议考核,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收回问卷调查表120份,同时统一检查尺度,采取自查从宽的原则,调动了各地自查自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考核评议的结果看,梆州市局所辖12个单位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其中资兴市局、苏仙分局、宜章县局分别排前三名;衡阳市局所辖12个单位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其中衡南县局、石鼓分局、来阳市局分别排前三名。另外,长沙、邵阳等地国税机关目前都在积极酝酿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
    从目前我省国税系统在梆州、衡阳试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情况看,主要体现了以下成效:
    一是各地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开展试点的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对规范税收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自查自纠和上级检查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对规范税收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试点单位都体现出在执法质量上“赶、比、超”的创先争优意识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国税机关的整体形象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是税收执法水乎和征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试点地方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执法过错行为和因执法过错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逐步减少,征管质量明显提高,漏征漏管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税款入库率、纳税申报率、税务登记率等项指标均有提高,地区间的执法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纳税争议显著减少。
    三是较好地做到了以执法责任制为基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为核心内容的同步推进。试点单位能正确处理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关系,税收执法的岗责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对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都能严格按制度对干部进行追究,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了更深层次的发展。一些地方还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执法岗责体系,开发执法考核软件,推行了执法能级管理。
    四是提高了税收收入的质量,强化了欠税清理。如梆州各地针对考核评议中发现的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漏洞,加强了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现了新办企业基本纳入国税机关管理,圄规范了所得税减免和税前列支办理程序,收缴所得税老欠870万元。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
    从试点情况看,我省国税系统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还存在试点单位少,面不宽,一些执法项目没有纳入考核评议范围,考核评议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考核评议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年的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我们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作为今年政策法规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部署,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今年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一年。省局党组决定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作为对市州局领导班子进行目标考核的四项内容之一,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奖惩措施,各级国税机关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进一步引起了重视。
    二是加强检查和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省局领导将对市州局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和督导。省局今年也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各地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情况组织全省性的交叉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严格奖惩兑现,并进行通报,确保这一工作在我省国税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进一步改进考核评议的方式方法,加大考核力度。鼓励各地国税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和落实,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与征管质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本着“资源共享、精简效率和避免重复”的原则,实现单位和个人在规范执法上的互动,建立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为核心的管理考核机制。对与征管质量考核、两权监督等检查考核工作重复的内容,采取合并检查考核,共用考核结果的办法,防止对基层的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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