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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情况汇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根据《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治省发[2003]3号)和有关要求,现将全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一、 全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3]8号),并于去年6月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着重部署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0月召开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了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目前已有衡阳市、永州市,吉首市、武冈市、湘乡市、浏阳市、长沙县、望城县等八个县市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正在组织实施。同时,有株洲、常德、娄底、邵阳等市以及桃源、汉寿、韶山、宁乡、龙山等县方案正在起草上报中。其中湘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挂牌运作。我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所以在较短时间开展起来,并且呈现良好态势,其主要原因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实施意见》下达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作为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一件大事来抓,认真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作出部署。
     一是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措施。永州、衡阳、株洲、张家界、常德、湘潭、怀化、湘西、邵阳等市州都先后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有的市,如衡阳、张家界还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了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永州、衡阳、株洲、张家界、湘潭、湘西、邵阳等市州成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大多数市州都由常务副市长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由市长贺仁雨直接兼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宣传部长(常委)、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永州由市长刘爱才亲自挂帅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张家界则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助理巡视员三人牵头组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在确定领导班子的同时,还确定了由市政府秘书长或法制办主任牵头的工作班子,有的组成了由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有的明确法制办为具体办事机构。
     三是召开工作会议,作好动员部署。一些市州政府召开了全市或市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作出部署;有的市则重点召开了有城管、城建、公安、工商、环保、财政、人事、编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要求相关部门自觉处理好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增强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紧密结合实际,拟定实施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市州都把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摆在重要位置上,扎扎实实地做了很多具体工作。
     一是组织到外地学习取经。各市州都专门组织法制办、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城管局等相关人员,先后到长沙以及外省、市的一些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如山东、内蒙、深圳等地进行考察学习,从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汲取了很多好的经验。
     二是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各市州为使方案切实可行,大都对现有城市管理队伍状况、执法人员数量及素质(年龄、知识结构等)状况、经费来源、行政执法状况,以及城市管理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调查。从各市州调查情况看,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1、主体资格不合法。为了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近些年来不少地方自行搞了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大多采取委托执法,而委托执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执法主体是不合法的。2、执法队伍数量多。永州市有18支,株洲市有13支,常德市有15支。3、执法人员数量大,且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普遍存在。永州有1575人(其中临时工875人),衡阳有934人,株洲有700人(其中协管员118人)。县级市武冈,也有210人。4、财政经费没保障,大多靠罚款养活,没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衡阳934人中,财政全额拨款的只有409人。5、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拟订方案。各市在调查摸底、弄清情况基础上陆续开始制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衡阳、永州、吉首、湘乡、武冈、浏阳、长沙县、望城县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湘乡市已正式挂牌运作。株洲、湘潭、益阳、张家界的实施方案已经进行了几次修改,基本成形。株洲市的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其他多数市、县也正在抓紧制定、修改和完善方案。
     (三)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协助省政府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赋予省政府法制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此,法制办党组会议、办务会议多次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问题,办党组书记贺安杰同志反复强调,法制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治省、作为优化经济环境的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作到不负省委、省政府的重托。
     一是反复宣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法制办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以及相关处的同志,利用各种会议和其他机会,向市、州政府领导宣传这项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事、是依法治省的大事,以期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尽快抓出成效来。
     二是为加强对面上的指导,创办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专项工作简报。对每期简报,我办都精心组织、精心编辑,强调针对性强、思想性强,做到提供的信息具有新颖性、启发性;介绍的经验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反映的问题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意见。目前简报已发9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发挥了较好的督导、指导作用。
     三是全面开展督查。为使工作尽快开展起来,我办采取了多种督查催办方式,如电话催办、信函催办、现场催办等。从去年6月下旬开始,省法制办组织了一个由副主任带队的督查组几乎不间断地到湘潭、衡阳、郴州、永州、常德、益阳、邵阳、娄底、岳阳、湘西、张家界等市、州及韶山、南岳、祁阳、双峰、湘乡、隆回等市、县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详细听取了城市管理现状、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拟订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不厌其烦宣传国务院17号决定和省政府8号文件以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宣传外地的经验;对拟订的实施方案,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一丝不苟地进行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这种督查和具体指导,对促进这项工作开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四是认真接待、解答各市县来电来函和上门请示的一系列具体问题。衡阳、郴州、永州、张家界、怀化、湘潭、常德等市和双峰、武冈、湘乡、桃江、汉寿、韶山等县市多次直接到省里,请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一些操作性、技术性问题,省政府法制办每次都与他们共同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总体上看,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来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政府领导有等待观望思想,致使工作进展滞后;二是少数市县对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领会不深,钻研得不透,以至在拟订的实施方案中,对拟新组建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不清,或者市、区两级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职能和责任设置不合理,以至造成主体资格不清楚。三是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繁重工作任务,但有一些市,如衡阳、岳阳等市和大多数县市的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过于薄弱。还有的一些市没有注意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以至造成工作进展迟缓。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工作,下一步,拟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们将继续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大事来抓,作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大事来抓,作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大事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扎扎实实推进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全面开展。一是继续加强督促检查。二是继续办好工作简报,使简报内容有更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三是拟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的原则,认真制订、审批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安排,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仍然是今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一项的重要基础工作。因此,下一段,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重点仍是参与本级政府、指导下级政府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保证政府的实施方案符合国务院17号文件和省政府8号文件要求。县市政府的方案必须经县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经市州政府同意并转报省政府审批。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事宜,由编制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认真组织方案实施,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对那些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的市、县,政府及政府法制部门的重点工作是搞好督促、指导、协调,保证方案严格、顺利实施。同时要立即着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及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的文书式样,制定执法人员的队容风纪、日常工作学习培训等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都要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市民面前,在市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与其他部门的执法关系。
     二、 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情况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治省发[2003]3号)印发后,我办按照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行政执法部门的岗位学法活动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协调”的精神,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法发[2003]15号)。省直各行政机关和各市州政府按照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和我办要求,狠抓了落实,立即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岗位学法活动。一是省直50余个单位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法制机构为岗位学法活动具体办事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除明确一把手挂帅以外,还确定分管法制的领导集中精力抓岗位学法。二是研究制定和下发了岗位学法的实施方案。文化、国税、地税、工商、质监、交通、民政、环保、消防、药监、国土、卫生、文化、盐务等51个单位都分别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岗位学法计划方案,并向省政府法制办备了案。三是普遍召开了岗位学法动员大会,大多数行政执法机关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召开了全省性的动员会,市州局一把手和法制科长参加。四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位学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采取部署学习任务,自学、办学习班、集中上课以及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全省有19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岗位学法活动。仅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就办培训250期。五是全面开展了岗位学法考试。从四月份开始,各行政执法部门陆续按依法治省办和省法制办的安排开展岗位学法考试。质监、药监、文化、宗教、新闻出版、工商等单位组织了全省系统统考。其余执法部门都已考完。全省参加执法岗位学法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有19万,其它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则全部参加了人事部门组织的许可法知识考试。这次岗位学法活动,之所以影响大,成效明显,其主要原因是:
     (一) 各级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办迅速明确了岗位学法的组织领导、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接着于去年12月我办专门听取了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交通厅、民政厅、消防总队等八个部门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情况汇报,并就如何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去年10月和今年4月,我办专门抽调人员,对宗教、文化、工商、质监、药监、环保、新闻出版等部门岗位学法情况进行了抽考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政府法制工作简报》等方式,印发了省气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株洲市药品监督系统岗位学法情况。在这次岗位学法活动中,我办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将行政许可法学习贯穿于岗位学法全过程,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同志作了题为《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重要法律》的辅导报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副厅以上干部、法规处长,市州市(州)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州)长、法制办主任700余人,听取了辅导报告。同时,举办了两期分管法制工作地厅级干部、一期县、市、区长行政许可专题研究班和一期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干部和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全省共有500余人参加学习研究和培训。全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也把岗位学法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及时加强了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岗位学法活动深入开展。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在这次岗位学法活动中,各级行政机关把岗位学法重点放在学习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法上,工商、国税、盐务、文化、宗教、药监、质监、交通、卫生、新闻等部门都将本系统、本单位应重点掌握的专业法列入学习和考试内容。同时,各部门也注重对公共法律的学习,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列入了学习范围。
     同时,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岗位学法活动中,采取了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一是安排重点辅导。不少部门将专业法与公共法分成若干个重点,邀请法律专家进行重点讲座辅导。如,省药品监督局在组织本系统岗位学法活动中,将程序法、专业法、公共法律分为若干专题进行了讲授。二是搞好自学。在开展岗位学法活动中,各部门和各级行政机关大都安排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在岗自学时间。为了保证在岗自学落到实处,大都对自学内容、重点作了具体安排,为保证自学效果,基本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同时,都安排一定时间组织了小考,从而保证了学习效果。三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不少单位都自拟几百道竞赛题,分发给本系统学习参考。通过层层逐级初赛,再组织全系统进行总决赛,评出优胜者,进行奖惩兑现。四是开展岗位学法征文活动。如省气象局在全系统开展了岗位学法征文活动,通过层层筛选,各市、州气象局共推荐论文67篇,最后经过认真评选,评选出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五是把岗位学法与持证培训结合起来。省人事、邮政、盐务、经委、文化等单位,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培训与岗位学法结合起来,集中五天时间,安排专职教员,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场地、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授课、统一考试的要求进行了持证培训工作。
     三、 措施有力、要求严格
     为防止岗位学法走过场和应付了事,各单位对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贯穿到岗位学法全过程。一是学习制度严。各单位在开展岗位学法活动中,都制定严格的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作出严格规定,并确定考勤人员,开展评议考核;二是考场纪律严。各单位都把岗位学法考试当作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效果一种重要形式,进行了严格规范。如省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制定9条考场纪律,药品监管制定8条考场纪律,省文化厅制定7条纪律,这些厅局都要求所有参考人员做到不缺考、不迟到,不夹带相关资料,不交头接耳,不互相抄袭。不少厅局还行文明确提出“考试不合格者,离岗培训,经离岗培训重新考试仍不合格者,停止履行执法职务。”除了制定严格考场纪律外,各单位在硬件上也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如新闻、文化、药监、质监、宗教等部门和永州等市州,都将参考人员集中到市州所在地统一考试,要求所有考生一人一桌,除钢笔外,不准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在考试时,考场安静、秩序井然。三是督查考评严。为督促检查考试情况,大多数市州和厅局都派领导同志参加考试督查小组,到本市、州和本系统进行督考,我办亦先后派员参加了永州市以及文化、质监、药监、宗教、环保等部门的督考,对督考中出现问题及时作了纠正。省文化厅根据督查组意见,对邵阳市洞口县文化局市场股王日明同志公开舞弊,漫骂监考人员并撕毁考卷的恶劣行为作出了严肃处理,该同志被吊销《文化市场稽查证》和《行政执法证》,并调离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岗位。
     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从总体上来讲,成效是明显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岗位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岗位学法是软指标,学好学坏没有一个标准,因此,对岗位学法工作行动迟缓,抓得不力。二少数行政机关对岗位学法活动指导不力,有布置没有检查,工作一阵风,缺乏持之以恒精神。三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对岗位学法自觉性不高,把学习当作部门和领导的事,应付了事,考试成绩差,甚至还出现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公开舞弊,漫骂监考人员并当场撕毁考卷情况。四是奖惩机制不健全,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岗位学法效果。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今后要继续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对岗位学法的重要性认识。要求各级领导站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岗位学法活动的领导。二是要把岗位学法纳入目标管理和评议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要求,严格奖惩,使学法活动真正成为行政执法人员一种自觉行为。三是要经常研究岗位学法活动的新情况,并针对不同任务、形势提出安排学习内容和重点,使岗位学法活动常学常新,坚持不懈地深入下去。四是要加强对岗位学法活动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奖优罚劣,把岗位学法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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