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去年以来,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整个考评工作从2003年5月下旬开始启动,8月初试点,11月下旬在全省全面铺开,一环紧扣一环,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省院党组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评办法,并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决定后,省院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和市州检察长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何素斌检察长就强调在检察系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和重大现实作用作了动员部署,并通过层层传达贯彻,大家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增强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成立考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省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素斌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佳禾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院研究室,负责执法质量考评的日常工作。各市州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都设立了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机构。 三是制定考评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从2003年5月下旬开始,省院领导就组织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省院研究室对考评工作的可行性及其有关内容进行了多次研究,学习借鉴了有关单位执法质量考评的经验,抽调人员起草考评办法,经反复征求意见,六易其稿,到7月底提交省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考评办法(试行)》对考评的原则、内容、评分标准、组织实施、奖惩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8月初印发全省各级检察院试行。 四是严明考评纪律,确保客观公正。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分市州院和基层院自查自评、市州院复查考评、省院抽查考评3个步骤进行。为了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省院规定无论是自查、复核和抽查都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允许因人而异、因地而异,不能随意变动考评标准。对有争议的问题提交考评小组或考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强调参加考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同时,为了确保执法质量考评取得应有的效果,省院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记功、嘉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未达到优秀的,一律取消其参评全国和全省先进检察院资格;对考评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该单位检察长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由上级检察院商请有关部门对被考评单位检察长予以免职。2003年作为试行,执行质量考评结果不作为诫勉谈话和免职的依据,但要纳入评先评优的内容。 二、开展试点,摸索经验 为了全省全面铺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8月下旬,省院研究决定先进行考评试点,摸索经验。经过随机挑选,选出了长沙市雨花区、衡阳市雁峰区、常德市汉寿县、张家界市慈利县四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每个单位一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都由省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队,并从省院和市州院业务部门抽调工作认真负责、执法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对参检人员“以会代训”进行了短期培训,使之明白了试点检查的目的意义、检查的方式方法。考评组到达被检查单位后,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案单位、审阅案卷等外调内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共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10余个,走访有关单位20余家,审查案件159件。从考评情况来看,四个单位执法质量总体上较好,一是队伍建设抓得好,社会各界评价较高;二是办案的质量意识比较强,绝大多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三是四个被检单位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提供检查的数据、案件客观真实,无弄虚作假。在试点中,各考评组对四个试点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问题与各单位交换了意见。对被检查的案件,逐一进行剖析,肯定成绩和好的作法,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问题比较明显的案件,考评组当场向所在单位进行了交办、督办。 通过考评试点,《考评办法(试行)》得到了全面的检验,各试点检查小组均认为该《办法》基本可行,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但同时也暴露出《考评办法(试行)》中某些条款扣分标准的不尽合理、操作方案比较复杂,工作量过大、检查表格不完善等问题。 9月3日,何素斌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用一天时间专题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从这次试点可以看出,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很有必要,对基层检察院触动很大,对提高执法质量,推动工作开展很有效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执法质量考评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班子建设和业务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抓出成效。会议同时还对全省检察机关后一段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作了部署,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试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三、加大力度,全面实施 省院党组扩大会议后,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由部分试点转入加大力度,全面实施阶段。为了在短时间内迅速在全省检察机关铺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我们着重抓了三件事:一是对考评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归纳,纳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查摆内容,并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以此对照检查,查找差距,促进整改。二是根据这次试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考评办法(试行)》,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迅速下发全省。三是于11月上旬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培训班。省院领导进一步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同志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涉及的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培训班后,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按照先自查、后复查、再抽查的步骤迅速铺开。2003年11月20日至30日为基层院自查自评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市州院自查自评加复查考评阶段,12月21日至2004年元月10日,为省院抽查阶段。据统计,全省122个基层院、14个市州院都进行了自评自查,14个市州院共组织61个检查复核小组对全省122个基层院进行了复核考评,省院组织了14个检查小组对全省各地进行了抽查考评。同时,在全部抽查完毕后,省院另行组织了四个考评小组,对报评先进的3个市州院以及在抽查中全省排名最前和最后的2个基层院进行了突击评查。省院执法质量考评共抽查45个基层院、3个市州院,分别占全省122个基层院的36.9%,14个市州院的21.4%。共检查考评年度范围内案件1863件,调查走访人大、政法委、依法治市办以及兄弟政法单位207家,发案单位103家,召开座谈会168次。经基层院自查、市州院复查、省院抽查,并以省院抽查的结果,核定基层院所得分值,共评出优秀单位98个,合格单位21个,不合格单位3个。 四、认真总结,继续推进 2004年3月3日,龚佳禾副检察长主持召开省院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汇报会,院领导、14个检查小组组长全部参加会议,专题听取了2003年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情况汇报,初步研究了今年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意见。 会议认为,此次全面试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省各级检察院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了共识。各级院检察长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亲自研究、亲自动员部署。可以说,这次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对各级检察院触动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普遍反映这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对提高执法质量、优化执法效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是一项治本的重大举措,今后要长期坚持下去。二是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提高了办案质量。各检查组严格按照省院执法检查方案要求,采取先摸准数字、再调取案卷,并结合调查走访的方式进行考评。各基层院反映这次执法质量考评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最认真、最严格的一项执法检查,动了真格下了真功夫。三是为全面正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这次全面试行执法质量考评,无论是对《考评办法(试行)》还是对考评组织、考评方式等都是一个全面检验,发现了不少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有益经验,为今年全面正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对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质量提出了初步意见。一是在去年试行的基础上,对《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上半年出台新的《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对考评方式、考评对象等进行必要的调整,为全面考评打下基础;二是重新整合考评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省院和市州院有一支相对固定、精干有力的考评队伍。同时省院安排专款用于今年的执法质量考评。三是于4月上旬召开全省市州院检察长会议,对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目前执法质量考评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抓紧进行。 一年来,我们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上虽然作了不少的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单位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继续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办案工作,使检察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