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男,1955年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70年至1980年先后在工厂、部队、机关工作10年。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1990年先后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并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至1995年3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并在哥大国际关系学院东亚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
现在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央国家机关讲师团、北京市讲师团、上海市法制讲师团等成员,建设部立法顾问,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等。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立法学、宪法学,法治与人权理论,宪政与民主理论。共出版论著、译著等近30部,发表论文100余篇,内部研究报告60余篇。近期著作有《走向宪政的立法》(2003年),《法治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合著,2004年),《法治与21世纪》(主编之一,2004年),《立法理论与制度》(2005年),《法治与宪政的变迁》(2005年)。
法制讲座情况: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执笔人之一,题目:《“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学习讲座课题组成员,题目:《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课题组成员,题目:《西部大开发与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2002年12月26日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之一,题目:《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3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八次学习主讲人之一,题目:《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4年4月26日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学习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之一,题目:《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4年4月为中央党校全体学员讲授“五个当代”讲座,题目:《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政治文明建设》;2005年7月9日全国政协常委会集体学习主讲人,题目:《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此外,还先后为黑龙江省、辽宁省、安徽省、山西省、云南省、江苏省、广西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建设部、司法部、新华社、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省部级单位以及若干地市级单位的领导干部做法制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