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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依法治省办对一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ΟΟ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增强执法部门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促进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推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治省发(2003)3号]的规定和要求,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去年组织对检察、工商、交通三个部门进行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今年7月至9月中旬,又组织对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环保、民政、公安交警、公安消防等7个部门的各1个基层执法单位,即郴州市永兴县国税局、湘潭市地税局城西分局、张家界市永定区公安消防大队、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局、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益阳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进行了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表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开展两年以来,这7个单位的执法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执法工作在公众中的形象得到改善,社会各界对这7个单位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据调查统计,接受调查访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社会群体对这7个单位执法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意见的均在65%以上。

    为组织好这次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省依法治省办做了周密部署和组织。一是制定方案,加强协调6月份,省依法治省办在总结去年开展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方案》,对调查活动的指导思想、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方法和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强与这7个部门的省级主管机关的协调,按照部门推荐与省依法治省办指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了本次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具体单位,并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先行实施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单位进行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函》和《关于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座谈评议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被调查单位的省级主管机关和相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省依法治省办做好调查的组织工作,并督促被调查单位落实迎接调查的各项准备。二是结合执法实际,拟制调查问卷为确保调查内容能充分反映被调查单位执法工作的情况,同时又使接受调查访问的对象易于理解领会,省依法治省办在对被调查单位执法职能、任务和手段等进行梳理,总结出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区分一般社会群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个不同调查访问对象,分别制定了调查问卷。对一般社会群体的调查问卷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共设置了14个问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调查问卷围绕总体评价、执法环节、法纪方面三个部分共设置了22个问题,以百分制的方法考量对被调查单位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两类受访者分别有75%以上(含75%)表示基本满意和满意意见的,判定该单位这次群众满意度调查结论为满意;分别有55%以上(含55%),但不足75%表示基本满意和满意意见的,判定该单位这次群众满意度调查结论为基本满意;否则,为不满意。三是规范方式方法,确保客观公正。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被调查单位执法工作的反映,省依法治省办将被调查单位的名单在湖南日报和红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一般社会群体的调查访问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省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独立进行。调查采取定点随机等距抽样和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按国家公职人员50人、管理相对人100人、村(居)民100人、其他人员50人的比例,分别入户调查访问300人,7个被调查单位共计调查访问一般社会公众2100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调查访问由省依法治省办直接组织实施,相关市、县依法治理办协调配合进行。每个被调查单位要调查访问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该单位执法工作的意见。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问卷调查前,省依法治省办主持召开了这部分对象参加的座谈评议会,听取被调查单位的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代表、委员结合各自掌握的情况,对社会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质询核实,在此基础上再填答问卷。为使受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省依法治省办和省直有关部门或相关市依法治市办与当地人大、政协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协商确定调查访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受调查访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涵盖了国家机关、国有和民营企业、群团组织、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等各个层面,避免因接受调查访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构组成不合理,可能导致调查结果的片面性。

    这次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被调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一致认为,开展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让群众来评判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一方面有利于执法部门总结成绩,增强信心,认清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增强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对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接受调查访问的干部群众也认为,开展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调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发挥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和切实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他们参与执法工作监督的热情和信心。 (湘党简准字[2000]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