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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省直机关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情况汇报会
李江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ΟΟ五年七月七日

    6月30日上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省直机关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江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团长董志文、副团长朱东阳,省人大内司委委员罗俊盛,省政协法制群团委主任欧阳耀祥,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翔,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伯钧以及省直43个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勇主持。省法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等7个单位做了汇报发言,其他36个单位做了书面汇报交流。

    李江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直各有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一年来,认真贯彻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重要决策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评办法、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兑现考评结果的奖罚,推动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少数部门存在的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要求。

    李江书记强调,开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省委确定的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中的首项任务,是加强和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加强执法工作。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能不能执好法,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能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关系到全社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否保持坚定的信心。因此,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大背景下来认识自身的执法活动,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其次,优化经济环境、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加强执法工作。我们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首要的就是要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执法活动中坚决摒弃一切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思想和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三,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亟待加强执法工作。和谐社会不是无差别、无矛盾的社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处没有、无处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的控制、协调和化解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全面正确行使好各自的职能,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执法活动中要坚决摒弃一切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思想和行为,依法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加强执法,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和谐稳定社会的建立。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李江书记要求省直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落实考评工作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办法或方案,坚决兑现考评结果的奖惩;要在强化办事机构力量、赋予办事机构相应职能、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全面考评、分级实施为主,辅之以抽查考评、座谈评议、满意度调查、明查暗访和投诉举报等相结合的办法,对执法单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按照四项工作实施意见(湘治省发[2003]3号文件)的规定,坚决兑现考评结果的奖惩。要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在开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本系统执法工作存在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要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落实执法为民宗旨,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加强执法部门自身的法制化建设。要结合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从本系统执法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措施,加强和推进本部门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把执法工作完全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湘党简准字[2000]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