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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李江要求省直机关再接再厉抓落实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ΟΟ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7月15日上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举行了省直机关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情况汇报会,交流、总结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开展一年来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敦扣在会上就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后的任务作了总结和安排。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团长董志文、副团长朱东阳,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定坤、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黄兆林、省政协法制群团委专职副主任刘正莲、省直工委副书记李翔出席了会议。
    去年5月,省委常委会议确定在全省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实施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是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稳步推进。省直11个先行实施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分别确定了一批基层单位开展试点,并对试点单位进行了考核评议,探索和确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考核评议措施和制度。目前,省检察院、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在全系统推开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进展。衡阳、永州市和吉首、武冈、湘乡、浏阳、长沙、望城等6个县(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株洲、常德、娄底、邵阳等市以及桃源、汉寿、韶山、宁乡、龙山等县(市)的实施方案已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待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其余地方的实施方案也在抓紧制定过程中。三是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按期结束。全省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岗位学法考试工作,分别于去年11月底和今年6月底完成。全省56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近24万名司(执)法人员参加了岗位学法活动。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长沙浏阳市、芙蓉区两个试点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认真实施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式、新方法,摸索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为下一步全省开展新一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少数部门对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认识不高,措施不够具体扎实,有被动应付的倾向;有的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一些先行实施执法质量考评的部门没有按期完成考评工作,个别的甚至没有开展考评;执法质量考评和岗位学法考试的奖惩措施,在一些部门也未得到严格兑现。
    为了更加深入地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确保按照既定的计划不断取得进展,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要求先行实施执法质量考评的部门,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全系统推行,其他有执法职能和任务的部门,要按期启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继续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工作,要着手总结研究成果,并在适当时候召开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李江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坚定推进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新的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进一步反映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要把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点方面之一,并通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同宪法精神和原则不相适应甚至相违背的做法和现象。要从学习贯彻宪法中进一步认清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加坚定目标和信心,克服任何松懈情绪,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好长期打算和深入推进的安排,努力完成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二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和坚持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正是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反映和要求。省委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宗旨的落实。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真正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和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观念和行动,付诸推进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进程之中。三是要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进一步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是解决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对照新形势新要求,重新检查自己对于省委这一决策和部署的认识与态度,端正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在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坚决兑现执法质量考评和岗位学法考试的奖惩,严肃查处执法领域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更要及时查处,不得护短,不得姑息迁就。
    会议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勇主持,省直49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规处处长参加了会议。湘党简准字[2000]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