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至10月17日,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安排,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团长董志文、副团长朱东阳,专员沈瑞庭、俞海潮、詹顺初、张树海、瞿宝元等分别带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组成7个督查组,对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0个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先行实施单位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策,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人员岗位学法、部门(行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在分别听取全面情况汇报后,深入长沙、株洲、湘潭、益阳等地,实地考察29个基层单位,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相对人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座谈会18次,走访企业4家。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8月中旬以来,这12个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组织和推动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及时传达贯彻,做好思想发动。8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机关动员部署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大会后,这12个单位都相继采取召开党委(组)会、机关干部大会、市州局长会等形式,在全系统传达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研究部署本系统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各单位均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班子,明确了工作机构。省法院为加强司法质量考核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相关庭(室)选调4名骨干,新组建了司法质量评查工作处,专门负责全系统的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了全省消防部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电话会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全省质监系统依法治省工作动员大会,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市州一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在全系统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大多数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工作方案。至督查时止,12个单位都制定并下发了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方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国税局、省环保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并下发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省交通厅、省工商局尚在制定当中。为切实可行地制定好司(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省司法厅先后5次召开座谈会,讨论修改考评办法,并将考评办法下发到基层单位征求意见;省工商局派出专门的考察组,到兄弟省市工商局学习考察,借鉴经验,以确保考评方案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省环保局将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岗位学法方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方案等文件汇编成册,下发到全省各地,指导和促进这些工作统一、规范地开展。
三、积极开展试点,摸索总结经验。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至督查时止,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卫生厅等6个单位确定了试点单位,并认真进行指导,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的试点单位尚待确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先前就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开展了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工作。省法院以司法大检查为契机,选择5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点。省检察院确定4个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并派出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队的4个考评工作指导组,到试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目前,省检察院、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继完成了试点工作,已经或即将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四、找准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大多数单位在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中,注意联系实际,针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大、监督约束比较薄弱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省法院重点从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审判行为4个方面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出台了落实司法为民思想20条措施,同时,结合司法大检查,在全系统抽查审判案件1001件,对存在各种问题的362件案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省公安消防总队出台了27项消防监督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了20条便民利民措施,精简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省工商局为提高工作效率,探索推出了“并联”审批办法,即工商部门受理工商审批项目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同时审批,既提高办事效率,又可免除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探索推行行政处罚预警制,根据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前管理、监督和教育,对初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重在教育警告,一般不予经济处罚,经教育警告无效者,再予以严惩,以此扭转重管理轻服务、搞利益驱动的倾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针对沿线群众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实行“管理在路上、工作在路外、服务在沿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将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沿线的每户家庭、学校、单位,推行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大大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和服务性工作。环保系统面向社会开通“环保110”、“12369”(24小时)两条电话热线,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快捷通道。省卫生厅在全省卫生系统组建卫生监督所,加强卫生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卫生执法行为,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省税务系统在总结实施征管责任追究制所取得成效的同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在历时一个月的督查活动中,省依法治省督查团的各位老领导不辞辛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宣传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策和部署,检查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情况,了解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反映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与他们一起探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的课题和任务。督查活动促进了各单位对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对省直机关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接受督查后,各单位在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方面都有新的进展。督查情况表明,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省直机关得到了积极的响应,绝大多数单位态度认真,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工作发展势头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缺乏足够认识,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和更新,因此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进展迟缓,有被动应付的苗头和倾向。二是少数单位对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目的和任务研究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工作思路和方法不能完全适应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与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相配套的新办法、新举措、新机制相对不足。三是有些单位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与整治本部门司(执)法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得不够紧密,重点欠突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不强,缺少集中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方案和步骤,工作发展也不平衡。鉴于此,督查团的老领导就端正思想,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任务分别对各单位提出了指导意见。
11月3日,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召开会议,专题总结研究这次督查活动情况,确定年末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提交情况汇报,并综合反映司法机关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吁请关注和解决的影响司(执)法活动的若干矛盾问题。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会议还确定自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各市州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湘党简准字[2000]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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