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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座谈依法治省四项工作   研究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8月4日,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召开会议,围绕省委确定的当前依法治省四项重点工作讨论研究督查任务。会议由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团长董志文主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周本顺,省依法治省督查团副团长朱东阳和督查团专员沈瑞庭、俞海潮、詹顺初、张树海,省司法厅厅长周敦扣、副厅长林勇、巡视员周文定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勇同志首先代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督查团汇报了近年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的情况,传达了省委常委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精神以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下一步的督查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议。
    周本顺同志结合当前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阐述了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当前依法治省重点抓好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人员岗位学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四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他指出,当前有些地方不时发生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不依法办案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制约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下大力解决好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增强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是当前依法治省工作要着力抓好的重中之重的任务,也是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和“以民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和举措。党的十六大以后,我省对依法治省工作进一步予以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省工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意见》,对依法治省的远期目标和近期任务进行了部署,进一步强调实行普治结合,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治”的力度,并从实际出发,每年确定几个重点、抓几件实事,让老百姓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由点到面,一步一步地推动依法治省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他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实现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各种社会矛盾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抓依法治省工作的认识必须有大的提高,抓依法治省工作的措施必须有大的加强,一定要把省委确定的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落实好,使依法治省取得新的明显进步。因此,他希望继续借助省依法治省督查团老领导的影响和作用,围绕当前依法治省四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指导活动,推动这四项工作的落实。
    督查团各位成员在会上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这一新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澄清认识,转变观念,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国,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面实现社会发展进步的新要求。无论是发展经济,还是维护稳定,都要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只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环境,才是真正最好、最可靠、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环境;而做不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也就不可能确保社会稳定。当前我省在司法、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确实比较多,有的还相当严重。如执法不公、执法治民、执法为利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权力私化、责任公化,权力与义务不对等,权力与责任相脱节的倾向在各个执法部门均有显现,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意见很大,这些不满情绪的聚集,一有风吹草动,很容易酿成群体性闹事事件,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不好,也集中体现在这些方面。执法领域中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队伍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不高,执法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没有得到切实的尊重和有效的遵循,是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增强依法治国的观念,加强对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并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工作方式向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方向转变,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并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监督约束制度体系,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规范各种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近期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很有必要的,特别是省委常委会议确定的当前依法治省四项重点工作抓住了关键,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有效解决当前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我省社会法治化进程,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上,督查团对下一阶段的督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会议议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围绕省委常委会议确定的当前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开展两次督查活动。一次是9至10月,对省直部分执法单位的司法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次是11至12月,对各市州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活动结束后,将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写出督查情况汇报。通过开展督查,促进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市州,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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