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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赛 细 则

1、 参赛对象及参赛方法:
    本次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全国所有在校学生(含在校大中专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社区青年(年龄介于6至28岁之间)。凡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的青少年有意参加竞赛的,在湖南法治网、湖南教育信息网或湖南青年在线网网上竞赛页面登陆后,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后即可进入答题页面。
    所有参赛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份真实资料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个人信息资料填写不全者主办方将视之为无效答卷,不给予抽奖机会。所有参赛者的个人信息都将由主办方严格保密,不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2、 竞赛形式及积分办法:
    本次竞赛分三轮,选手只有在通过前一轮的前提下,才能进入下一轮;
    第一轮的答题数为60道,每答对一题计1分,得分大于或等于40分即为通过,通过该轮后用户可以参加三等奖的抽奖;
    第二轮的答题数为50道,每答对一题计2分,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即为通过,通过该轮后用户可以参加二等奖的抽奖;
    在第三轮即最后一轮中,答题数为40道,每答对一题计3分;
    用户每轮答题的次数与时间不限,在进入高一轮后还可以重复本轮和低一轮的答题;系统对用户的每一次答题均进行计分,其各轮的成绩为其在该轮答题中得分最高的一次,用户的总积分为各轮最高成绩之和;
    具体答题方法,详见答题须知。
3、活动时间及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的活动时间为2004年7月1日零点至9月20日24点。届时,将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组织奖5名。对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颁发500元、300元、100元奖金和证书。获组织奖者颁发奖金1000元及奖状。
    其中个人奖的评选方法为:由竞赛活动主办者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先按进入了第三轮的选手的总积分高低从前50名选手中抽取一等奖5名(如获得满分者超过50位,则从所有获得满分者的选手中抽取),再从所有通过第二轮的参赛者中抽取20名参赛者为二等奖获得者,最后从所有通过第一轮的参赛者中(含通过第二轮的参赛者)抽取50名参赛者为三等奖获得者。
    进入了第三轮的选手在未抽中一等奖的情况下,可以参加二等奖的抽奖,如未抽中二等奖,还可以参加三等奖的抽奖;进入第二轮的选手在未抽中二等奖的情况下,可以参加三等奖的抽奖;每一个选手只有一次中奖机会;
    组织奖以市、州和县市区以及学校为单位,以网站自动统计为评选的基本依据,以参赛人数和竞赛实际效果为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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