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之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打造“平安北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和市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委、区政府将召开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动员大会,总结交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要根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决议,联合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并报区委、区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本地的“五五”普法规划。各部门也要对本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二、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一)认真做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以宪法为核心,以促进依法行动、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广泛宣传《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农业法》、《水法》、《森林法》、《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价格法》、《中小企业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道路运输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2006年读本》的发行工作。认真组织城镇居民学习《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进城务工人员学习《进城务工人员普法简明读本》。要以“送法律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各种对象学法用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继续抓好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轮训制度,要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继续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扩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认真组织好2006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大力加强对青少年、农村村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要搞好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要以学校、农村、社区为依托,采取出法制宣传专栏、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张贴法制宣传挂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渠道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探索依托广播、电视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并先行试点,组织逐步推广。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放工作。 (四)围绕中心,紧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以及打击地下“六合彩”、“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即设置一处法制宣传栏,办一所业余法制学校(包括法律图书阅览室),成立一支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为每户村、居民免费发送一本法律书籍,评选一批“遵纪守法户”。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年内开展的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全区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推动“一学三讲”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机关。 (七)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开展各种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和合作,形成网络法制宣传合力。 三、扎实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 (一)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广泛深入开展以“依法规范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和“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的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司(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的法制理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推动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门的检查清理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办案程序制度,规范办案手段和方法,提高司(执)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对司(执)法程序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坚决撤销各种于法不符的办案规则和措施,认真纠正因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的各种错案,严肃处理相关典型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继续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工作机制,把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要联系实际,把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与本单位的法制建设结合起来,纠正司(执)法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司(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不断提高我区司(执)法质量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正事务和公益事业。要在全区城乡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特别是全区8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成为名副其实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启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方案和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尚未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制订和上报审批工作的单位,要抓紧方案的制订和上报审批工作。同时,要按上级有关安排和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五)继续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全区首批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部门,要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已命名表彰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要按照《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示范窗口单位在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站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明确职责,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改进方法,切实发挥办事机构在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端正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任何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培训、考试等事项的纪律和规定,认真落实重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普法经费、自我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的现象,努力增强工作实效性,维护办事机构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的投入。我区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需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及时适当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及时适当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投入,全区按总人口人平0.3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确保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为启动“五五”普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突出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的宣传。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媒,开辟固定的宣传专栏,扩大宣传的受众面。 主题词:普法工作 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06年 通 知 北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2006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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