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 知
江治县办发[2007]2号 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华各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湘发[2006]18号文件要求,“五五”普法期间,全省继续实施普法合格证制度。现就《“五五”普法合格证》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普法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 普法合格证制度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在“三五”、“四五”普法期间,实施这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指出,要建立健全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求:“各市州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联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推行普法合格证或其他考核措施和办法。”实施普法合格证制度,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机制,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各级干部履行学习掌握法律常识的义务的一种体现,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完成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普法合格证的发放对象 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和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以及县直各部门、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确定的其他适合发放的人员。 三、普法合格证的发放办法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华各单位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按照发放对象人手一册的原则,统计本单位所需数量,自即日起到县依法治理办公室领购。经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五五”普法合格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本5元,领购普法合格证实行先交款后领证的原则。 四、切实做好普法合格证的登录、查验工作 《“五五”普法合格证》原则上由本人持证保管,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度按照考试考核的成绩进行登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等单位适时进行审核、查验。 江华瑶族自治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十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读本》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10-09 ]下一篇:倡导”消费与责任”,促进诚信与和谐[ 04-12 ]
- 热点文章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