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各镇、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制宣传进农村,依法维权保稳定”。通过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二、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的有关精神和 “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宪法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在广大农村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和公民意识, 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等价交换、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法制保障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广大农民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广泛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药品、食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整治和打击农村入室偷盗、抢劫、地下“六合彩”和非法宗教等危害农村治安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加强教育和引导,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及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重点宣传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统筹城乡发展和劳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农村“三化”进程,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宣传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活动方式: 活动宣传月期间,区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农村实际和部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全区“法律进乡村”活动新高潮。同时,区依法治区办将组织牵头,集中开展以下专项活动: (一)狠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区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加快“五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的建设步伐,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本内容 (二)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区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民政、信访、农村、水利、妇联、计生等单位,定于5月 20日(星期二)在马家河镇金龙赶集日举行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内容为: ① 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由马家河镇统一设置咨询台,上述各专业部门分别安排1-2名专业人员,在区统一的集中宣传日进行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难题和实际问题,共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② 编印宣传资料及板报。上述各专业部门各自准备2000份本部门专业法律宣传资料和1-2块宣传板报进行现场发放、摆放,以增强广大农民的基本法律常识。 ③ 利用法律宣传车在人员集中地区和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以营造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声势。 (三)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制培训、讲座活动。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学习阵地,适时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丰富农村党员、两委干部、村组骨干的法律知识。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二)突出重点。此次活动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内容,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村民自治水平。 (三)精心组织。为确保全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各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和基层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按区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搞好人员、资料、场地、经费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将各自编印的板报、资料于5月19日前统一送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内,联系电话:8837771),以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将整个宣传月工作情况于5月24日前报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以便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和考评。 株洲市天元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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