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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市领导班子成员法制培训班的通知

2011-08-12 10:35:51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举办2011年全市领导班子成员

法制培训班的通知

娄治市发〔20112                签发人:林武

 

各县市区委,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娄底市万宝新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党组(党委):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及中宣部、中组部关于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法治娄底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副处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副科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现将市直副处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法制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娄底市万宝新区,中央、省属驻娄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习内容

刑法修正案(八)、社会保险法、仲裁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培训班分两期举办。第一期81819日,第二期82223日。

地点:娄底宾馆湘汇楼二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816前派人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含职务、电话)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四楼,电话0738-831231113135385632,传真8225787)。

2、此次培训学习将作为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直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及“全市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评选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参加此次法制培训的认识,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带头参加学习,确保本单位班子成员100%参加培训。

3、为提高学习效果,培训期间将严格实行签到、对号入座的考勤制度。培训班结束,将对各单位领导参加培训的情况和考试结果予以通报。

 

中共娄底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娄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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