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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新起航 专家解读“纲要”

2011-08-04 09:32:31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8月2日讯(记者 李勇)法治湖南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在7月26日召开的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获得一致通过,并于今天在本报全文刊载。配合《纲要》出台,本报推出大型特刊——《法治湖南新起航》,请基层干部群众、有关专家和领导解读《纲要》,浓墨重彩地描绘出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图景。

  《纲要》的出台,彰显了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的决心,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体实践,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必将为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了做好这一重大主题宣传,在报道策划上,本报提前一月开始介入,及时了解《纲要》起草动态及进程,进行精心策划,报道提纲几易其稿。

  法治湖南铿锵前行,一步比一步更坚实,一幕比一幕更精彩。

  早在3年前,《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一亮相,好评如潮。这部国内首个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空白。

  于是乎,短短几年间,《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相继出台。这些法规开全国先河,被誉为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

  今天,又令人惊喜的看到,一部法治湖南的行动纲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出台了!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湖南的重大探索和生动实践,是湖南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这部《纲要》考虑了湖南实际,总结了湖南经验,体现了湖南特色,描绘了法治湖南的宏伟蓝图。特别在党委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两型社会”法治建设等方面,都有重大创新,充分显示出湖南人“敢为天下先”的情怀与不懈探索的法治精神。

  法治湖南,从此掀开崭新的一页,向着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扬帆起航。

  法治改变湖南

  ——写在《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之际

  本报记者 李勇

  法,国之重器。

  14年前,党的十五大报告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开始深刻影响改变中国。

  14年后的今天,在7月26日召开的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建设法治湖南的行动纲领——《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出台,给了湖南人民一个值得期许的法治明天。

  法治改变湖南。《纲要》的出台,彰显了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的决心,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体实践,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必将为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探索法治之路

  从人治到法治,中国走了几千年。

  新中国成立后,历经法制建设根基初奠、十年浩劫“无法无天”、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等大事件,法治之路百转千回。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从如期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人民选择了法治,执政党选择了法治。

  近几来,湖南在法治建设领域成就斐然。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相继出台,“法治湖南”成为湖南“转方式、建‘两型’”的四张“名片”之一,湖南创造了在全国法治领域影响深远的“湖南现象”。

  “湖南现象”的背后,是省委、省政府坚持谋大、谋深、谋远,以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探索和思考——

  制法易,行法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之后,如何把法治建设的重心从“有法可依”转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更加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必须把“法治”作为重要尺度;

  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只有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方能营造湖南发展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

  …………

  “依法治国”的目标,须通过各个地方的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整个国家的法治程度来实现。敢为人先的湖南人,要为全国作出探索和示范!

  去年8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指示省委政研室着手起草《纲要》,为期一年的《纲要》起草工作拉开序幕。

  突出重点,务实管用

  “抓法治就是抓发展”;

  “哪一个都不灵,只有讲法”;

  “抓几个大项目就可以把GDP搞上去,但长远竞争靠的是环境,尤其是法治环境”……

  这些铿锵有力的言语,出自周强听取党外人士对《纲要》意见建议时的即席讲话。这位具有深厚法学背景的省委书记,自始至终主持和指导着《纲要》的起草工作。

  周强强调,《纲要》要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尤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部署,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要立足湖南实际,逐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务实管用。

  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高度重视《纲要》起草工作。他指出,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起草工作紧锣密鼓展开。起草组搜集整理了百万字的研究资料,赴多个省直部门和市县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就13个重点问题深化专题研究、抽调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封闭起草……

  暑去春来,多少不眠之夜。今年5月12日,《纲要》初稿出炉;5月26日,《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

  《纲要》起草的过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开放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与胸襟——

  广泛征求省级领导和九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中央在湘有关单位、部分高校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领导专家的修改意见;周强、徐守盛还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专家学者、政法系统、省人大和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意见建议……

  法理在激辩中明晰,《纲要》在讨论中成熟。一条条意见和建议,被丰富到《纲要》之中。

  7月19日,起草组对《纲要(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认真修改,形成了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的《纲要(讨论稿)》;7月26日,历经10余次修改的《纲要》,获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一致通过。

  “依法治国”的湖南实践

  拿着刚刚通过的《纲要》,出席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的同志都有一种强烈的感受--

  《纲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全面贯彻了中央精神、确保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正确方向,又考虑了湖南实际、总结了湖南经验、体现了湖南特色,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体实践,贯穿着科学发展观的精髓,闪耀着法治的光芒。

  作为指导法治湖南建设的行动纲领,《纲要》深刻阐明了建设法治湖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阐明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以培育法治文化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法治湖南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心。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法制统一”,“坚持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必须遵循的5项原则,为实现“法治湖南”宏伟目标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纲要》吹响了建设“法治湖南”的激越号角,描绘了法治湖南的宏伟蓝图。

  “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和制约”、“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和普遍遵守”……《纲要》从7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法治湖南建设的目标,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任务,成为引人注目的一大亮点。

  这一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法治建设的渐进性。

  到底如何建设法治湖南?《纲要》勾勒出了清晰的路线图,用相当大的篇幅,从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等12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50条具体措施。

  《纲要》对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在全国都属重大创新。此外,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一系列的新举措、新要求,透出浓浓的新意,展露出湖南人在法治道路上不懈探索的情怀。

  《纲要》的颁布,这是建设法治湖南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更是迈向法治湖南的崭新起点。

  这是历史的重任。这是人民的期待。

  【亲历】湖南做了全国没有做的事

  ——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安杰

  本报记者 李勇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的委托,《纲要》起草组于6月24日到27日赴北京密集听取意见、建议。这4天的一幕幕,让我难忘和感动。”

  在《纲要》出台之际,《纲要》起草组负责人、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安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畅谈那难忘的4天。

  “我们受到‘超历史’的重视”

  6月24日上午,贺安杰和起草组的部分成员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专门从事立法、修法等方面研究工作的委员会,《纲要》的草稿已经在数天前寄给了法工委的负责同志。

  “法工委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机关,立法、修法的任务很重。原本想着就是花个把小时,听听修改意见,结果我们受到‘超历史’的重视,座谈了一个上午。”贺安杰说。

  贺安杰介绍,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不但和起草组的同志见了面,还亲自召集法工委下属行政法室、立法规划室、研究室、国家法室的主要负责人,和起草组的同志一起,开了一个座谈会。

  “李适时主任当时说,湖南这个《纲要》内容很丰富、很全面,大家一起来参谋参谋,对我们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贺安杰回忆。

  座谈会开了一个上午,谈得很扎实。“法工委的同志从结构、内容,到具体的遣词用句,都提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贺安杰说,“全国人大对一个省的法治建设给予这样的关心,让我们深受感动!”

  “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

  在全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纲要》起草组与校党委书记石亚军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贺安杰说,在那次交流中,石亚军对《纲要》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湖南做了全国没有做的事。《纲要》不仅在湖南省法治建设史,而且在全国法治建设史上,都将是一个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成果。

  贺安杰回忆,石亚军还提到,《纲要》的制定,是一个探索,探索一种经验、一种思路、一种理念,也要有实实在在的现实效果,让人觉得可学、能学、操作性强,让人眼睛一亮。

  “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内顶尖的法学专家应松年、马怀德、薛刚凌都对《纲要》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应松年还说,湖南再一次开风气之先,率先制定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这不仅对建设法治湖南将起重要作用,也必将对依法治国起重要的促进作用。

  贺安杰说,专家们的意见,起草组都一一记下,认真研究吸纳。

  “你们还能不能多呆一天?”

  6月26日下午,北京湖南大厦。

  起草组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法大学、人民日报的领导、专家座谈,再次听取意见。

  贺安杰给记者谈到了座谈会的一个“小插曲”——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上午刚从国外回来,下午就来参加座谈。座谈结束后,他对起草组的同志说,看了《纲要》,我很受启发。你们能不能在北京多呆一天,我把有关部门的同志喊上,一起再讨论讨论?

  贺安杰说,起草组本来打算在26日晚上返湘,听了袁曙宏副主任的一席话,又留了下来,在次日下午应约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室、行政复议司、秘书行政司的负责同志都来了。”贺安杰说,在一个下午的座谈中,他们从《纲要》的基本原则、结构,到具体的文字表述,提了很多中肯的意见,起草组的同志觉得收获很大。

  结束采访时,贺安杰感慨,4天北京之行,我们深刻感受到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对法治湖南建设的关心和关爱。这些意见和建议,也为起草工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链接】

  近年来法治湖南建设大事记

  2006年,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

  2006年,湖南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矛盾调处工作新机制,即“三调联动”。

  2007年,湖南省整治洞庭湖区造纸污染,依法关停234家造纸企业。

  2007年1月,出席衡阳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否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

  2008年4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湖南省政府第222号令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湖南首次实行“开门立法”,省政府召开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

  2009年12月,三一重工传来喜讯,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近日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其三叉星商标的诉讼。此案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国际胜诉第一案”。

  2010年4月,《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开创了规范行政裁量权法制化的先河。

  2010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明确要求。

  2011年5月,《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由省政府制定通过。 (本报记者 李勇 整理)

  “依法治国”的湖南实践

  细读《纲要》,出席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的同志都有一种强烈的感受——

  《纲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全面贯彻了中央精神、确保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正确方向,又考虑了湖南实际、总结了湖南经验、体现了湖南特色,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体实践,闪耀着法治的光芒。

  作为指导法治湖南建设的行动纲领,《纲要》突出强调“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法治湖南的基本环节、本质要求和基本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法制统一”,“坚持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必须遵循的6项原则,为实现“法治湖南”宏伟目标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纲要》描绘了法治湖南的宏伟蓝图,从“公共权力的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和制约”、“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法律实施机制完善”等7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法治湖南建设的目标,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任务,成为引人注目的亮点。

  这一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法治建设的渐进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具有鲜明的湖南特色。

  到底如何建设法治湖南?《纲要》勾勒出了清晰的路线图,用相当大的篇幅,从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等12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50条具体措施。

  《纲要》对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在全国都属重大创新。此外,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一系列的新举措、新要求,展现出湖南人在法治道路上不懈探索的情怀。

  《纲要》的颁布,是建设法治湖南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更是迈向法治湖南的崭新起点。

  这是历史的重任,这是时代的要求,这是人民的期待!

  【亲历】

  湖南又做了一件极有意义的事

  ——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安杰

  本报记者 李勇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的委托,《纲要》起草组于6月23日到27日赴北京听取意见、建议。这5天的一幕幕,让我难忘和感动。”

  在《纲要》出台之际,《纲要》起草组负责人、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安杰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畅谈那难忘的5天。

  “我们受到格外的重视”

  6月24日上午,贺安杰和起草组的部分成员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专门从事立法、修法等方面研究工作的委员会,《纲要》的草稿已经在数天前寄给了法工委的负责同志。

  “法工委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机关,立法、修法的任务很重,但此行我们受到格外的重视。”贺安杰说。

  贺安杰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亲自召集法工委下属行政法室、立法规划室、国家法室、研究室的主要负责人,和起草组的同志一起,开了一个专题座谈会。

  “李适时主任当时说,湖南这个《纲要》内容很丰富、很全面,也正当其时,大家一起来参谋参谋。”贺安杰回忆。

  座谈会开了一整个上午,谈得很深入、很扎实。“法工委的同志从结构、内容,到具体的遣词用句,都提了很多重要的意见。”贺安杰说,“全国人大对一个省的法治建设给予这样的关心,让我们深受感动!”

  “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

  在全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纲要》起草组与该校党委书记石亚军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贺安杰说,在那次交流中,石亚军对《纲要》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专业化水平已经很高,不仅在湖南法治建设史,而且在全国法治建设史上,都将是一个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成果。

  贺安杰回忆,石亚军还提到,《纲要》的制定,是一个探索,探索一种经验、一种思路、一种理念,也要有实实在在的现实效果,让人觉得可学、能学、操作性强,让人眼睛一亮。

  “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内顶尖的法学专家应松年、薛刚凌都对《纲要》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应松年还说,湖南又做了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再一次开风气之先,这不仅对建设法治湖南将起重要作用,也必将对依法治国起重要的促进作用。

  贺安杰说,专家们的意见,起草组都一一记下,认真研究吸纳。

  “你们还能不能多呆一天”

  6月26日下午,北京湖南大厦。

  起草组在这里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法大学、人民日报的领导、专家的意见。这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从外地专程赶回参加座谈,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了25条具体意见,写满了6页纸。

  贺安杰还给记者谈到了座谈会的一个“小插曲”——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中午刚从国外回来,下了飞机,时差还没倒过来,就来参加座谈。座谈结束后,他对起草组的同志说,你们还能不能多呆一天,我们与法制办有关司室的同志一起再讨论讨论?

  贺安杰说,起草组本来打算在26日晚上返湘,听了袁曙宏的一席话,深受感动,又留了下来,在次日下午应约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室、行政复议司、秘书行政司的负责同志都来了。”贺安杰说,在一个下午的座谈中,他们从《纲要》的基本原则、结构,到具体的文字表述,提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对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起草组的同志觉得收获很大。

  结束采访时,贺安杰感慨,4天北京之行,我们深刻感受到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对法治湖南建设的关心和关爱。这些意见和建议,也为起草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帮助。

  把权力“晒”到阳光下

  本报记者 蒙志军 李茁 通讯员 吴军华 刘立武 邓琼

  【关键词】党委依法执政

  纲要摘登: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决策权,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

  ·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党组织建设和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解读】

  关键是“党的意志法律化”

  访谈嘉宾: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蒋建湘

  近年来,资兴市的城区布局分散、中心定位不准、集聚和辐射力不强等缺陷日益凸现,严重制约了旅游休闲业发展。对此,该市果断决定实施城市建设重心转移战略,致力打造东江湾新城。

  在这一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资兴市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项目建设决策全程公开,实现了市委决策由单一决策主体,向由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的多元决策主体转变。东江湾新城大到总体规划,小到街道命名,市委都坚持征求民意,集体决定。经过几年的建设,如今,东江湾新城已初具规模,成为了资兴市最亮丽的“旅游名片”。

  这些年来,我省切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党委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

  这种进步,在蒋建湘看来,有着更深层的内涵。他认为,党的执政规律要求党的执政方式应当与执政的历史条件和目标任务相适应。这就要求,在当前,党的执政方式要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即要从单纯依靠政策向综合运用法律调控和政策引导转变,要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蒋建湘认为,实现这“两个转变”,最关键是将党的意志法律化,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意志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国家意志,并以法的方式在全社会推行实施。

  《纲要》指出,要“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蒋建湘认为,这是实现“党的意志法律化”的关键。他说,省委领导地方立法,本质上是省委集中民智,制定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要求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立法建议,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制定出符合全省人民意志的地方立法,从制度、法律上保证省委重大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此,要遵循“省委提议、调查研究、纳入规划、起草初稿、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议通过、执法评估、修改立法”等9大程序,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尤其要重视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省委要掌握提议地方立法的主动权。这一过程是省委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部署及相关政策纳入地方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并最终贯彻实现省委战略意图的过程,是建设法治湖南、推进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

  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关键是要把握好地方立法的基本目标和重点领域。基本目标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创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重点领域是民生。

  第二,增强地方立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建议成立以法律、技术专家为主体的湖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作为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咨询机构。探索建立立法效益评估机制,做到“慎立法、立好法”。

  县委书记也只有一票权

  访谈嘉宾:共青团衡东县委副书记魏婷

  “如果不是因为去年参加的一次公开选拔,也许现在我还只是一名大学刚毕业不久的普通干部。”

  来自山西省长子县的魏婷,今年25岁,从邵阳学院毕业前夕,她顺利通过了湖南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考试。

  2007年7月,大学毕业一个月后,魏婷被分配到衡东县城关镇担任团委书记,随后被抽调到衡阳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不久再次回到衡东,进入县委组织部工作。

  去年6月,衡东县公开选拔科级实职领导干部。魏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名。随后,顺利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了最后的考察范围。

  “直到那个时候,我的心里还很忐忑。我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又是一名地道的外地人,父母都是山西的普通工人。没有任何关系背景的我,只凭自己的成绩和能力说话,真的行吗?我在心底打了个大大的问号。”魏婷坦言。

  2010年8月24日,魏婷和其他3名同时进入公开选拔现场竞职演说票决的候选者一起,站到了衡东县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的演讲台上。在竞职演讲结束后,28名县委委员当场进行了投票。魏婷总共获得了23票,最终走上了衡东团县委副书记的工作岗位。

  魏婷感慨:“如今,来到新岗位快一年了,我的心中依旧满怀感恩。因为,正是县委唯才是用的创举,给了我这样的普通年轻人一个靠实力去平等赢得舞台的机会。”

  《纲要》指出,“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魏婷说,近年来,衡东县对此进行了深入探索。明确对涉及全局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特别重大事项提交县委全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要走8道严格的程序。其中,民主推荐得票率不到30%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为了不影响其他委员的投票取向,县委书记在票决时最后一个投票,而且只有一票。

  魏婷介绍,去年,全县提拔了8个乡镇的干部担任科局长,又选派了一批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正职。由于事先制定了严格的原则,整个程序公开透明,从机制上铲除了“个人说了算”的土壤,所以选上的愉快赴任,落选的心服口服,没有出现不稳定的现象。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

  访谈嘉宾:安乡县委书记王先蒙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安乡县去年初以来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近日,常德市委决定,在全市推广这一改革创新做法。

  “党委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就是一项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王先蒙认为,依法执政,必须把改革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作为基础。《纲要》指出,“要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决策权,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而要实现科学、民主、依法,监督的力量不可或缺。近年来,县委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和党内监督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安排,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上,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去年初,按照常德市委的部署,安乡启动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模式。

  安乡县先后建立了《县纪委委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县委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县纪委全会评议制度》、《县纪委委员质询制度》等4项制度,通过纪委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保障了党委决策过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决策结果客观科学。

  在实践中,安乡县委创造条件让纪委监督,营造氛围支持纪委监督,创新机制激励纪委监督。全县各级纪检机关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目标,坚持原则,大胆履职,突出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方面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王先蒙说,去年,县委共召开7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常委会,每次都邀请5名县纪委委员参加,对常委会研究的出租车营运牌照拍卖、黄山头壁画文化走廊建设、垃圾填埋场续建、珊珀湖水生态建设等工作决策进行了监督。

  王先蒙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安乡大道建设项目是县里去年推进的一项重点工程,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少数干部在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及工程建设进度。为此,县纪委启动质询程序。主要分管领导及建设指挥部负责人等接受了县纪委16名委员的质询。县纪委综合质询情况,向县委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均得到采纳。同时,县纪委立案查处了3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推动了安乡大道建设顺利进行。

  【案例】

  一个网帖让“臭水沟”又见碧波

  7月23日傍晚,华容县城华灯初上。城西的护城港,宛如晶莹剔透的玉带,两岸绿树成阴,百姓在河边唱歌、跳舞、健身,抒写对生活的满足与惬意。

  然而,这条碧波微澜的河流,两年多前还是一条污染严重的“臭水沟”。

  护城港,是华容县城的一条内河,全长4500米。长期以来,沿岸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排放,使河水发黑发臭,水质为劣Ⅴ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相当强烈。

  2009年,一位网友在网络论坛里发帖反映:“临水而居、亲水而憩,一直是百姓的美好心愿。然而,饱受污染的护城港,留给我们的却是苦涩的记忆。”

  不久,这位网民得到了一个名为“华网中心”的ID给予的回复:论证研究后,将启动全面整治。

  对于“华网中心”这个ID,华容网民并不陌生,这是华容县委“网络发言人”的官方ID。

  近年来,华容县委在县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网络发言人”制度,借助网络技术,在广纳民意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党组织建设和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09年5月,华容县委针对护城港污染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将这一重大事项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集体决策,还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科学整治方案。

  对护城港的全面整治随之展开。建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启动了护城港沿岸30个单位的厌氧沼气池建设,减少了沿岸各单位的污染排放,使护城港的水质达到国家一级Ⅲ类排放标准,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截至目前,全县已投入1.6亿元进行护城港综合整治。如今,护城港重回清澈,两岸风景如画,并带动流域内近6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现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县委工作部门,都设有“网络发言人”。县委规定,凡网友发布的建议、意见、投诉以及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需求,“网络发言人”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链接】

  80多个县(市、区)干部任免票决制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9个市州、8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干部任免票决制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和宝贵经验。

  2010年9月,出台《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全省干部选任工作进行规范。任免干部票决制,适用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党委常委会票决干部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必须有2/3的常委会成员到会方可进行票决。投票表决以应到会常委会成员超过半数赞成形成决定,票决未通过的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任免干部票决制的出台实施,将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的形式从“少数人定调”变为常委会成员一人一票、同票同权。

  5年竞争性选拔2100余名干部

  我省不断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创新考试内容,全面考察应试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和适应选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真正做到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考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在全省形成了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5年来,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全省先后3次选拔厅局级领导干部45名,各市州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600多名,各县(市、区)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500多名。

 “草根民意”直接表达

  本报记者 陈勇 沙兆华 通讯员 谷满园 贺海飞 伍芳华 欧阳征剑

  【关键词】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纲要》摘登:

  ·建立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

  ·依法落实村(居)委会直接差额选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

  ·规范村(居)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方式,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应由村(居)民会议、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解读】

  给村里安个“村级纪委”

  访谈嘉宾: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游劲明

  每到季度未,澧县车溪乡牌楼村便开始“晒账”。村部把财务原始票据、会计账薄、财务报表等摆在桌面上,经民主监事会9名成员一一进行审核,盖上专章,通不过的便退回,不得入账。最后,村监事会严格审核过的账都“晒”在了村财务栏上。

  游劲明说,这是推行村级民主监事会管理制度以来,在澧县常见的现象。

  2006年3月,澧县县委组织部在车溪乡万兴村调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现:“村里不论议事会还是理财小组,小组长都是村支书,所以不论运行模式还是过程、结果,都很难达到服众的目的。”

  经过酝酿,该县决定整合村民议事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功能,成立“村级民主监事会”,并首先在万兴村试点。

  2007年,澧县在全县推广万兴村试点经验。村级民主监事会制度很快推广到了全县32个乡镇的330个村和居委会。当年,全县村级民主监事会交办群众建议案675个,审核村务和党务公开内容652次,剔除不予报销的财务支出票据5.35万元,监督村办工程建设项目222个,为村级节省工程建设资金61.75万元。正因为如此,民主监事会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村级纪委”。 2008年,澧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

  游劲明认为,澧县建立村级民主监事会的做法,为我省乃至全国提供了良好借鉴。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修订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并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形式,相对于现行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机构,但其规格更高,权重更大,对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具有里程碑意义。澧县模式无疑为我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画出了雏形。

  游劲明说,在《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到了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健全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都涉及到了村务监督机制建立。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将进一步形成农村民主自治更为稳定的架构,推动农村反腐倡廉体系更加完善,也必将给村民自治带来一片新天地。

  办什么事花多少钱要“一清二楚”

  访谈嘉宾:省社科院副巡视员、研究员方向新

  《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将对我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方向新认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设计是关键。在《纲要》中,我们就欣喜看到这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避免要么管得太死、要么放得太宽的局面。重大决策、涉及民生的问题,如何有效监督乡村两级权力机构等等,涉及行政管理问题。要用制度来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现在,基层政(村)务公开来势不错,但是无论是乡一级还是村一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停留在文字上或者口头上现象常见。乡里推行农村村务、财务全程公开,村里花了多少钱,办的什么事,如果都一清二楚,这样既避免村干部暗箱操作,又赢得群众的一片赞誉声。

  近年来,我省郴州、常德等地纷纷建立了“阳光村务”制度,有的还在网上晒晒村里大小事务。方向新举例说,桂东县普乐乡上进村近日就举行了一场村务质询会,20多名村民代表就村资金流向等问题向村主任进行了现场质询。桂东县为了加强村民在民主监督中的发言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以来推行了以“五询五查,一报一测评”为主要内容的村务质询制度。“五询”即质询村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公益项目建设事项,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村级建设规划问题,村务公开事宜;“五查”即查村民知情、村民参与、村民决策、村民监督、村民满意的落实情况;“一报”即由被质询的对象报告履职守廉情况;“一测评”即对被质询对象进行测评。质询对象包括村支书、村主任、计生专干以及村报账员等。这样做便将监督落到了实处,群众才会欢迎。

  方向新说,打造好“阳光村(居)务”,各地要真正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入手,如村(居)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征地补偿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村集体经济财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公开方式要坚持实用、便民原则,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定期、全面地公开、公示,让群众、村民心里有本清楚账。

  一条村道背后的村民智慧

  访谈嘉宾:隆回县麻塘山乡尖山村村民罗尧洪

  7月20日清早,隆回县麻塘山乡尖山村,阳光为笔直的水泥村道披上了耀眼的金光,一辆辆满载着金银花的农用货车欢快地驰过,罗尧洪与几个老人一边清扫着马路,一边看得喜上眉梢。

  罗尧洪是尖山村义务清洁队的“头”,已年过70岁,有30多年党龄。这条马路就是在他的积极建议下,才如愿顺利修成的。

  尖山村距离隆回县城100多公里,位置极其偏僻,交通非常不便,原有的土基村路不能行车,惟一的经济作物金银花卖不出去。2009年,尖山村村支两委一班人着手村道硬化工程,却苦于资金缺乏,动工无门。5月,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村支两委提出了修路的决定,并摊开了存在的资金困难。当时罗尧洪与30多位党员、村民代表就在底下议论开了,大家一致表示:“同意修路。”对于资金,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争论十分激烈。一时间,村支两委也没法敲定,只好决定召开村民全体大会,大家再公开议议。

  6月,在村民全体会议上,罗尧洪首先发言,讲出大家的期盼:“修路是为大家的幸福,早一天,我们就早享福,晚一天,我们就得捱眼下艰难的日子,村里力量有限,我们要自力更生。”几句话落定,罗尧洪当场捐款5000元,他儿子紧跟其后捐款1万元。在他的带动下,全体村民踊跃捐款30多万元,再加上村里原有资金,60多万元基本凑齐了。

  资金有了,当村支两委在村民代表会议计划将工程全部发包时。罗尧洪首先发难说:“我不同意。”其他党员和村民代表也纷纷摇头。村支两委只好当场放弃这个计划。随后,罗尧洪提出:发动群众自修,村里按土石方给以适当补助,这样,既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又节省建设资金。”大家对此都表示赞成,村支两委顺应民意赞同。

  次年5月,尖山村一条长2.2公里的硬化村道顺利竣工。

  对于《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要扩大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村(居)建设等为重点的群众自治范围,罗尧洪深有体会地说到:“只要村支两委充分发扬民主,广纳意见,村里实施的决策,才能真正符合村情民意,才能真正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群众的支持!”

  【案例】

  宋家桥村换届的

  4月10日,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事处宋家桥村圆满地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宋智林当选村主任。自此,村党支部书记贺映娥和村主任宋智林实现连选连任,再一次成为致富奔小康的领路人。

  宋家桥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方芳感慨地说:“宋家桥村的变化得益于基层民主的发扬。民主选举使这个村子迎来了和谐美好的今天。”

  2005年,宋家桥村在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可谓阻力重重。当时,村里两派家族势力相当,相互拆台,最终因一派获得了候选人资格,另一派纠集本族村民拒绝投票,在正式选举中投票人数未过半,从而导致村主任一职空缺3年之久。

  2008年正逢第七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荷塘区委、区政府认为,这是宋家桥村由乱变治的关键,要通过民主选举捋顺民意,选出百姓心目中的带头人,才能把宋家桥村拉上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并派出相关领导对其换届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要求过程最大化地公开,引导村民客观选举。

  2008年4月,对于宋家桥村是难忘的时刻。在村支部换届中,该村首次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村56名党员经过两轮民主投票,选出了以贺映娥为支书的村支部班子。党员汤必炎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党内选举不再是举举手走过场,当时许多党员都抛开家族势力的影响,只想着把能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党员选出来。”对于贺映娥当选,村里党员和村民纷纷表示赞同: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致富能手,她能当选,实至名归。

  随后,宋家桥村启动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全村村民大会上,产生了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各项事宜,严明各项参选纪律。

  在提名候选人阶段,全村1400名选民全部参加,当场写票、唱票。在深圳打工的凌明投下自己一票欣喜地说:“这是村里破天荒的一次,这样的民主选举,才是老百姓想要的。”经过民主提名,按照差额选举的方式,年轻有为的宋智林和其他7位成为正式候选人,竞争村委会5个职位。在正式选举的那天,宋家桥村老少全出动,为村里的当家人投下神圣的一票。经过2个多小时的投票,唱票,宋智林和其他4位年轻人当选。一个曾经人心涣散的村从此有了“主心骨”和“领头雁”。

  3年任期以来,贺映娥与宋智林辛苦为村里发展谋划了美好的蓝图。使昔日上访不断、经济搞不活、村级面貌差的宋家桥村变成了如今的民主村和幸福村。自然,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他们依旧是众望所归。

  【链接】

  全省村委会直选率达100%

  我省现有乡镇2162个、街道247个,村委会41879个,城镇社区居委会4521个。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称为“四个民主”。

  民主选举制度是村(居)民自治制度的基础,迄今,我省成功进行了8次村委会换届选举,7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省村委会直选率达100%。2009年第七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直选”率达到56%,

  建立健全了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民主决策制度,出台了《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湖南省实施〈居组法〉办法》。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民主决策制度在全省农村普遍建立。在城市,以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为主体的居民民主决策逐步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我省始终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居)民自治的保障和必要环节。建立和健全了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全面指导开展难点村治理,积极推行村(居)干部任职承诺、“双述双评”等制度,全面加强村(居)务管理和监督,初步形成了以群众监督为中心的法制监督、纪律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相统一的监督体系。

  24岁的魏伊是长沙市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策划师。一年前,他参加《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时,还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就读于湖南商学院旅游管理系。

  2010年5月18日,长沙市法制办就《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牵头组织了立法听证会。大学生魏伊从网路上看到招募听证代表的消息,打电话报了名,并幸运入选。18名听证代表中,有大学教授、律师,也有摆摊的小贩、社区的居民,以及企业管理者等。 “虽然我是一名大学生,但也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一份子,城市管理,我也有话要说。”魏伊说,这是他报名的初衷。

  听证会上,每位代表有8分钟时间,就城市户外招牌是否要取得行政许可、是否要在市区范围内规范设摊经营区域等问题陈述自己的观点。然后就听证内容逐条开展讨论。

  “因为每一项内容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讨论异常激烈。”魏伊回忆,就是否要求酒店等场所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问题。他在听证会上发表意见说,没有必要强制开放。因为停车难的问题不是因为车位少,而是管理不好。 建议采取网络化透明管理,以便让车主及时知道车位信息。而有些代表认为,停车难是因为停车车位太贵,建议降低停车价格。有的则建议,建立立体式停车场所。

  “很高兴看到‘完善立法听证’这一点被写进《纲要》。”魏伊说,“立法听证会搭建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民众可以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府也能够聆听到不同群体的意见。”他欣慰地告诉记者,政府很重视听证代表意见,会后相关部门还以后续报告的方式进行了反馈。

  魏伊用“幸运”来形容参加听证会的经历。他说:“听证会是让百姓说话的渠道。我希望这个渠道能够越来越宽。”

  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

  本报记者 徐蓉 田甜 唐婷

  【关键词】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纲要》摘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具体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明确政府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实时监察系统。

  【解读】

  享受“网上政府”方便快捷服务

  访谈嘉宾: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政府网站管理处处长彭谷前

  平江县木材公司周能武,感到政府办事越来越规范快捷。

  周能武每年要将平江县的木材卖到广西、湖北、浙江、江西等地。原来,办理木材运输证非常麻烦,县里办证后,还要到市里办证,出省的木材还要到省林业厅办证,来回折腾好多次才能取得运输证将木材运出去。现在,他只要到平江县政务大厅林业窗口,将采伐指标的号码及相关资料递给工作人员,办证人员将这些办证信息输入林业运输管理系统,这个全国联网的电子政务系统立即启动审批,一刻钟时间,就拿到畅通全国的运输证。

  “周能武只是网上办事的一个例子。不仅是运输证,全省林木采伐证、林权证、检疫证等均已实现网上快速办理,林农都非常高兴。依托省电子政务平台,省林业厅实现了与14个市州、107个县、436个乡镇林业站或政务中心的网络对接。” 彭谷前说。

  彭谷前说:“《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我认为关键是各级政府公务员依法快捷办事,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能促进各级政府将法规执行落地,将挂在墙上的法规变成各级公务员的行动。

  为了让各级政府公务员按法治通道运行权力,省政府先后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用法律法规限制规范政府官员行使权力,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程序。

  “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彭谷前在电脑桌面点击进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向记者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办事服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并重点演示了今年7月1日建成并上线试运行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点击“网上办事”栏目,进入网上办事虚拟大厅。虚拟大厅内,涉及省直、市直、县直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政府公共服务的1200多项办事服务事项都完成了梳理并能实现网上办理。到年底,省直部门及全省14个市州及120多个市县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全部建成,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

  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政府公开的信息、办事程序,通过网上办事,享受“网上政府”带来的方便快捷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县门户网站的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实时监督各级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办事效率。在湖南省电子监察视频中心,通过电子监察视频,全省120多个县级政务中心各办事人员的工作状态,正实时呈现,一目了然。彭谷前说:“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政府’与‘网下政府’都即时监督,这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重大决策听证是社会法治化迈出的一大步

  访谈嘉宾: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捷

  “我们坚决反对在排坝开矿!”今年3月25日上午,吉首市矮寨矿区排坝碳沥青矿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在自治州环保局举行,矮寨镇家庭村村民秧顺荣代表该村367人表达意见。

  矿区处于河峒河上游的支流边,开矿选矿会污染下游千余亩良田和居住在下游的数千村民,以及吉首市区几十万居民生活用水。自治州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规,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44名听证代表分别在听证会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吉首市自来水公司代表郭振平说,开矿地所处的洽比河自洁能力较差,一旦开矿污染将不可修复,产生不估量的影响。州文物专家代表龙京沙说,家庭村是重要的近现代史迹,中黄村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破坏。州旅游界代表扶卫萍说,中黄村和家庭村是苗族生态村,是良好的旅游文化资源,为了更好地发展旅游产业,应停止开矿工作。自治州环保局对听证代表意见进行整理,按照行政程序规定,否决了在该矿开采。

  “自治州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实施听证,是决策科学化、制度化的具体表现,是社会法治化进程中迈出的一大步。”黄捷认为,只有把决策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才能确保决策科学。

  黄捷说,时间是最好的裁判,早期和当前许多行政决策都存在不科学、不前瞻、不够深远等问题。不少行政决策是领导拍脑壳的“发烧”决策,没有经过周密考量。决策对了成为领导的政绩、功劳,不对则权当交学费。

  “政府决策事关国计民生,一旦失误,后果严重。只有决策民主,才能决策科学。”黄捷认为《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具体操作规则,将打破自由决策模式,避免不成熟的决策,这对决策科学大有裨益。

  黄捷说,法治政府建设光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通过制度保证。要想打造自觉遵循行政程序规定的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必须要强化官员的法律意识,培养其法律修养,避免特权思想的产生。

  “群众的评价就像一面镜子。通过群众的评价,能够帮助干部强化行为中好的方面,修正不好的方面。”黄捷认为,要对干部行为形成约束力,必须引入对官员行为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并让这种评价形成常态。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近期准备联合众多法学专家发起优秀县级法治政府的评价活动,倡导政府以法执政。

  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落地”

  访谈嘉宾: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干部易艳云

  “《纲要》提出,要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我理解,对基层政府来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主要就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落地’,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易艳云朴实地说。

  易艳云所在的蒸湘街道,地处衡阳市中心城区,辖区总人口近4万人。“为街道居民排忧解难、做好服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易艳云说起一个感人的故事:街道有一位78岁的老奶奶封昌意,儿子因车祸死亡,儿媳撇下女儿离开了,为了供残疾孙女读大学,封奶奶拾荒乞讨近10年。街道将封奶奶列为特殊帮扶对象,时常看望慰问,为老人申请低保、免费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为老人孙女申请了独生子女伤残保障金。还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爱心人士为老人献爱心。今年,老人又被列入“千名民警进社区”一对一帮扶对象。

  “在我们街道,居民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心理压力、就业、生老病死等问题和需求,都能得到及时帮助和解决。”易艳云介绍,今年3、4月间,蒸湘街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走访活动,上门走访644户,慰问特困群众10户,收集社情民意47条,群众的每一条正当诉求都得到了回应。

  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蒸湘街道着力搭建了5个平台,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台、城市建设管理平台、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社会保障体系平台、基层党建平台,通过这5个平台建设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结合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易艳云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政府服务公开。政府决策、行政和执法过程要向公众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既让群众对政府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也让政府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公众理解和支持,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易艳云说:“街道最初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一度较为艰难,上门宣传一些居民不理解,以为我们是卖保险的。经过广泛宣传、发动,现在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都很强。”

  当然,法治政府建设只靠自身建设和公众参与还不够,必须有严格的问责。易艳云认为,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推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对执行不力,违法行政,服务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影响政府形象的行为要进行问责,真正实现奖罚分明。

  【案例】

  “市长热线”帮残疾人免费乘公交

  “谢谢你们,我今天拿到残疾人公交卡了。”株洲市雷打石镇居民王春7月中旬拿到了残疾人公交卡,马上就给株洲12345市长热线打电话表示感谢。

  去年7月,《株洲市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颁布,《办法》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搭乘城市公共汽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王春在媒体看到这个消息后,拿着残疾人证,打算免费坐公共汽车,却被公共汽车司机拒绝了,说不知道这个政策。王春十分懊恼,这时他想到了12345市长热线。

  为了方便市民记忆号码,株洲市把多条部门热线统一整合成为12345市长热线。从2009年10月29日正式开通至今年6月30日,12345市长热线已经接到市民有效电话67595个,市长热线当场答复或交办有关单位限时办结66529个,办结率达98.4%。12345市长热线已经成为株洲市民向政府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

  “12345,有事找政府”王春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公交车上、公交站牌上看到12345市长热线的公益广告。之前他也曾拨打过市长热线,反映镇上修路的问题,很快得到处理。这次他又拨打了市长热线。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热情地受理了他的投诉,并马上向公交公司反映情况。

  “财政没有给予专项补助。”公共汽车公司这样回复市长热线。

  市长热线与公交公司多次沟通后,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于是把这一情况向市主管领导反映。

  “请市公交公司落实,关心残疾人义不容辞。”株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刚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批示。

  市公交公司收到领导批示件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暂缓执行残疾人凭证免费乘车的请示》,列举了数项理由,请求暂缓执行。王志刚态度十分坚决,就这一请示又作出批示:“不得暂缓、务必执行!”

  随后,株洲市政府秘书长刘方组织市残联、建设、财政、公交公司、市长热线等单位召开了一次专题协调会,明确残疾人免费搭乘公交车自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就残疾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等事项研究具体办法。株洲市还为残疾人办理了残疾人公交卡。9000多张残疾人公交卡,目前已发放完毕。

  【链接】

  “ 三部法规”开全国先河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在于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国首部系统性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标志着我省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于2010年4月17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也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配套规章,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全面规范,是我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开创了政府服务法治化的先河。它是我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省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

  《纲要》摘登: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逐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责任法治建设,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

  ●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访谈嘉宾: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刘有仁

  “公正不仅是执法者的职业操守,更是司法的生命线!”刘有仁对《纲要》提出的“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作出了这样一番解读。

  刘有仁说:“公正司法就是践行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公平正义”。一则让“死刑犯”无罪释放的故事,是刘有仁对公正司法的最好诠释。

  2007年12月,刘有仁在参与研究一起跨国、跨省重大贩毒案件时,发现已被云南当地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缓的我省双峰县的宋庆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蒙骗而携带了毒品。刘有仁意识到这个案件可能有错,于是带领两名办案人员开展内查外调,掌握了证明宋庆芳无罪的证据,并通过有关渠道提出了纠错建议。2009年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宋庆芳无罪。今年3月,宋庆芳获得国家赔偿款近17万元。

  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终究只是污染了水流;不公正的判决却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当前,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当事人因此而上诉上访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推进,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司法公正是司法赢得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是社会公正的底线。”在刘有仁看来,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公平、正义与活力的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司法的公正与否直接关乎社会价值的取向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刘有仁认为,确保司法公正必须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让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公仆观念,克服官僚主义,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坚持依法裁判。

  权力缺乏监督,就会滋生腐败。刘有仁说,要及时有效矫正司法不公现象,就必须加强司法机关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司法机关要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作为打击重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明显不公的案件。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建立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红颜色的烟雾大片大片吞噬着蓝天白云。湘钢上空曾经的这种大气污染令人恐惧。经过多年的整治,如今这种景象看不到了。

  “压力大着哩!”当被问及企业环保工作压力时,陈幼征说,“现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对环保盯得死、抓得紧。”

  陈幼征1981年毕业,来到公司就从事环保工作,一晃30年。

  “部门当时的名字叫‘环境保护办公室’,但那时环境保护的法律不健全,现在的很多环保法律那时候都没有出台,各方面的力度跟现在是不能比拟的。”他说,环保抓得紧是对的,特别是湘钢还作为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一个大型企业,更应该在企业治污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环保做不好就有关停并转的风险,不论企业有多大。”他认为,现实中有个观点:守法是高成本。要改变这样的观点,守法应是低成本,违法才是高成本。

  企业治污要投入,但与其换来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比起来,付出的是很低的成本。陈幼征说,湘钢公司今年3月底投入运行的中水回用二期工程,投资1个多亿,对社会、环境产生的效益很大。该项目的实施大大减少了企业向湘江的工业排水。湘钢排水总量2010年大约是3600万吨,到今年9月份这个项目达产达效后,将削减到每年1000万吨左右!大大减少废水排放,下游也就少污染了,而且二级净化之后,将达到国定一级排放标准,水质更优了。

  “环保的要求对于企业来说,应该不只是约束,也是激励。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既要考虑其约束力,也要考虑其激励性。我们强调要可持续发展,制定法律不是要把企业制约住,而是要促进它的发展,让守法的企业更好地发展,违法的企业败落下去。”

  如何做到既约束企业污染行为,又激励其治污、促进它的发展?陈幼征认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更具可操作性。得知《纲要》提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仅适用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他高兴地说:“这一点很关键。我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大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和责任,还为我们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只有自己学好法,才能依法办访。”7月19日,张昌平在认真阅读纲要后,非常感慨。

  他告诉记者,当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集中凸现,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不断增多,群众诉求也各式各样。要做好信访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没有一个准则不行。自己作为信访局的“一把手”,坚持的准则就是依法办访:对合法合政策的诉求,要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对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诉求,要耐心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坚持原则,决不可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乱开口子,引发更多问题。

  张昌平举例说,今年,湘政办[2011]12号文件颁发后,对于集体工业联社的下岗职工是一大好事,但是我县上世纪60年代从企业精简下放人员以及镇、街办解散企业老职工,都要求按该文件参加养老保险,并来县上访。对此,我带领局里的工作人员事先认真学习了文件,因为只有自己熟悉和掌握政策,才能更好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此后,还会同人社部门一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最终界定上世纪60年代从企业精简下放人员以及镇、街办解散企业老职工不符合政策要求。以此为依据,我们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最终使大家正确理解了文件精神,消除了误解,使其主动息访。正因多年来我们坚持如此,溆浦连续3年被评为‘怀化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实现了从‘信访大县’向‘信访先进县’的转变。”

  “作为信访局长,一头担当着县委、县政府委以的“求和谐、保稳定”的重任,一头牵挂着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信访诉求。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的理念融入信访工作当中,才能使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真正实现和谐稳定。”张昌平深有体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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