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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蓝山县司法局

2007-02-01 15:33:39 来源: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已经顺利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精神,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我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和谐蓝山和全面建设小康蓝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我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和谐蓝山和全面建设小康蓝山。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入手,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用结合,推进法治。结合依法治县的任务和内容,加强以法治实践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转变,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蓝山和全面建设小康蓝山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和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场、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重点任务。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县公民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县域经济平稳持续快速发展。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化解涉法群体性事件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增强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法律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室,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车站等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三、普治结合,深入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 各乡镇(办事处)场、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的任务和目标,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的实践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加强地方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县城,法治乡镇、村创建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治理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村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领导,注重运用法律途径和手段,凝聚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动员和团结社会各种积极力量,领导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形成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相互统一。人大要依法保障和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实施,依法审议决定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履行职能。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地实行内部监督制约和过错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执)法,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广大干部群众要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提高各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各部门、各行业要围绕“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进一步采取措施,依法规范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理”,不断建立健全和落实旨在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审务、检务、警务以及其他重要事务的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化,着力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权力运行,确保各种法定程序得到遵守,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推行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措施,强化对司法和行政执法各种过错的预防,制止和纠正破坏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的行为,整治贪赃枉法、衔私舞弊等消极腐败现象。以提高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司法和行政执法质量为重点目标,继续开展司 ( 执 ) 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严格考评结果的奖惩,促进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司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 围绕“和谐蓝山”建设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管、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依法治理,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遏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经济、文化各领域的法律秩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依法治理,依法建立和规范城乡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村 ( 居 ) 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干部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健全村 ( 居 ) 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实行民主选举 ; 依 法健全村 ( 居 ) 民大会和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依法健全村 ( 居 ) 民自治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健全村 ( 居 ) 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探索和完善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充满活力的村 ( 居 ) 民自治机制,推动基 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根据合法性、民主性原则,组织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 ( 居 ) 民自治章程工作,依法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水平。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 社区 ) 创建活动,充实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 ( 社区 ) 活动的内容,争取在本规划期内,全县 30% 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2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行列。 四、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察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等“三项制度”并探索和完善配套措施,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党校、职业中专、各中小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岗位学法制度,加强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注重在公务员录用中推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律学习培训,提高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推行普法合格证等考核措施和办法。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和完善以宣传、教育、政法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为主体,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广泛开辟学法用法实践的第二课堂,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落实和保障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加强法制副校长的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任、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在校学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大力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及法制观念,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拓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增进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养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乡镇(办事处)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乡镇(办事处)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它列入党委(党组)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统揽和推动作用。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专题研究、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范畴,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履行相关责任和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行业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并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积极开展和参加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公务员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与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分别落实好对公务员学法用法、青少年和其他公民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负有司(执)法职能和任务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认真制定和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依法治理的规划方案,率先推进各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 (三)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培训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鼓励法律从业者和法律院校毕业学生加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有计划的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采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蓝山法制网,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扶持引导,进一步组织实施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组织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和城市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机制,促进城乡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建设,健全面向社会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要加强对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形成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共担义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格局。要适应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农民和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放工作,增强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 (五)加强主导职能,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作用。要继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积极适应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同时,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充实职能手段,理顺工作关系。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协调组织和检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牵头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基本制度建设、全面工作计划任务统筹安排、各类学法对象考试考核、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集中活动及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等,及时调查反映涉法社情民意和典型事件。同时,要端正思想,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正面典型的培育、示范和推广,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工作实效。 (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党委、政府要适时部署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阶段性工作的检查,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定期检查其工作计划任务的落实情况。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视察。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和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创建考核或其它相关的重要考核制度的范畴。同时,探索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展和绩效开展评估、评议,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要注重结合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自觉服从统一计划和安排,避免工作重复、交叉和脱节现象,减轻基层和社会不必要的负担。 (七)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省、市要求达到全县人平0.3元,专款专用。各乡镇(办事处)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 蓝山县司法局 二○○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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