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二00九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入宪10周年,也是推进全县“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识,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富民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切实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化、推进新时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入宪1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公民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增加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市场经济特别是保持经济大局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加强服务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大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市场投资、防范金融风险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5、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的状况,大力开展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6、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积极性,广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7、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各单位每年组织学法或法制讲座不得少于2次。要以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法律素质和能力。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操作性,使之真正成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形式,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干部学法档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8、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和评估机制,按年度进行量化考核。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权利义务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9、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留守青少年儿童、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资源,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帮助。5月,组织开展全县第八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10、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积极组织职业法律工作者在城镇社区举行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经常性活动,认真抓好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统一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七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 11、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四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大力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学校创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继续组织好“湖南移动杯”全省新青年普法知识竞赛活动。9月,组织开展全县第八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 12、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针对各单位的特点和职能,做到有组织学法的领导机构,有学法计划,有学法资料和读物,有法律学习场所,有学法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单位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把单位开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和班子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3、稳步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14、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创建范围,推动基层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15、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工作。 四、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16、整合人力资源,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场合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广大政法干警、基层干部、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社会人士,积极参与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和各类协会组织的作用。 17、整合设施资源,切实加强城乡普法阵地建设。切实增加投入,在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及大型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设施的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利用法制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协调工作,全面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8、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任务。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五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文明创建、综治工作等全面考核范畴。 19、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设。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督查、成员单位年终述职讲评等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和积极推动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改善设施条件,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职能,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20、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要适应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加大投入,保证向农民、城镇居民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要按照 “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预算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司法行政机关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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