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永州>> 江永>>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2008年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 知

2008-11-11 15:33:39 来源: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2008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按照湘治省办发(2008)21号文件要求,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今年9月的最后一周(9月22日至28日)开展本年度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组织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08年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围绕“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本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对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综治机构组织要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协调政法部门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积极督促各中小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在经费投入、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措施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共青团组织要在开展青少年维权、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创建“青年文明社区” 、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表彰活动中,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和利用好本系统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努力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加大督促检查落实,统一部署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汇总,于10月14日前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永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