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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三个三”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008-10-13 15:33:39 来源:
 
今年以来,东安县司法局以 “爱我司法讲作为,兴我司法谋发展”为主题,以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大力推行“三个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着力三抓,以主题活动树立形象 1、狠抓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以“走访群众找差距,化解矛盾促和谐”主题活动为契机,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精心制定了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方案,采取局班子成员分片联乡,其他人员联村包户的办法,明确了走访对象、户数及要求。同时,由县局政工室负责采取电话回访和抽查干警民情日记的方式,不定期对每名干警的走访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122起,调处矛盾纠纷1122起,调解成功1108起,调解成功率98%,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2、大抓岗位练兵活动。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和“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活动,要求广大干警做到“五个要”,当好“五种人”: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引路人;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倾听呼声关心疾苦的贴心人;要开拓创新争先进位,做树立司法行政形象的带头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社会安定发展经济的守护人;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清白人。二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每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了对司法所长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6月16日,县局举办了全县乡镇调解员培训班,112名乡镇调解员全部参加了集中培训。此后,各乡镇根据统一安排,也分别举办了调解员培训班。至7月20日止,全县16个乡镇全部完成了调解员的培训任务。三是突出注重实战演练。7月初,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军训,规范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形象,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水平。此外,在今年以来县里发生的几起较大突发性事件、县城周边重点村整治及奥运安保等活动中,我们都派出应急分队人员加大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积极开展其他练兵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了“迎奥运,向前冲”登山比赛、重走长征路及“爱我司法讲作为,兴我司法谋发展”演讲比赛等练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如我局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推选的两名同志参加市局演讲比赛,均荣获二等奖,获得了市局的好评。 3、重抓争先创优活动。一是明确目标争先。县局在年初就确定了全市年终考核 “保二争一”的目标,并按这一要求与各基层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基层所也按这一要求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落实。二是树立典范创优。以“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争创人民满意司法干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对紫溪、新圩、芦洪市、鹿马桥等条件较好的所,严格按照全省模范司法所的标准进行要求,并组织全体人员到紫溪司法所参观学习规范化管理和矛盾调处现场示范。同时,县局还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平安东安”专栏,及时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好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各所对照规范标准,认真查漏补缺,目前全县已有50%的所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紫溪司法所已被市局确定为全省模范所评选推荐单位。同时,在今年上半年的全省社会综治民调中,东安司法局由去年全省排名倒数第4位上升到顺数70位,赢得了省厅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严把三关,以规范化建设强化管理 1、严把制度关。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10个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如在人员管理上,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了一条制度,规定司法行政干警一律不准离岗创收,否则,必须与单位彻底脱钩。由于局领导在执行这一制度时态度坚决,今年初,5名在外创收的同志有的虽已在外安家落户,有的虽然年收入达数十万元,但他们都在规定时间回到了单位。 2、严把考核关。采取县局与所在乡镇联合考核,平时考核以乡镇为主的方式,加强了对基层所的管理。县局由一名领导负责,组织政工室、办公室、基层股不定期到各所抽查,重点检查人员到岗到位、工作绩效等情况。今年4月和7月,县局组织了专门的督查组,对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督查,并对考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将平时考核权主动交给所在乡镇,要求各所所长每月按实际情况填写考核表交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政工室备查,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严把奖惩关。县局出台了奖优罚劣的具体规章,并严格执行。如今年初,我们根据去年年终考核情况,对一名所长作出了降职处理。同时,根据县城所在地的白牙市镇领导多次反映该所人员多,尤其是女同志多(8人中有6人是女同志),不便于管理的情况,县局领导抵住压力,一次性将4位同志调整至其他基层所。此外,我们还根据今年半年工作考核情况,对6名经常脱岗脱位、表现较差的司法员进行了戒免谈话。 三、实行三法,以基层工作法改进作风 我局始终按照县委提出的“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基层工作法,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1、采取目标责任法抓落实。县局与各基层所及局机关各股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为确保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做到了“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如为了将干警联农户工作落实,县局在公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4万元资金制作了14万张警民联系卡发放到村组干部和群众手里,从而使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我们的分片领导和联村干警。据统计,自5月份发放联系卡以来,全县共接受法律咨询3800余人次,比去年全年总和还多,通过联系卡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司法所提出诉求的达660件(次)。 2、实行工作台帐法抓落实。为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局里对基层司法所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对机关各股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所有安排的工作均实行台帐管理,具体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人、工作内容、完成时间等等,并实行单项工作销号法。据统计,今年1-8月共实行台帐管理16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率达98%。 3、推行强力督查抓落实。县局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基层司法所进行督查,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对实行台帐管理的各项工作,都明确专人跟踪问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督查情况均以通报形式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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