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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2007-12-27 15:33:39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据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湘治省办发[2007]23号)和永治市办发[2007]8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今年我县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传播法律知识,关注民权民生,共建和谐社会”。 二、时间安排 从12月1日开始,以“12.4”为高潮,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同时还将重点宣传今年出台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新修订的律师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二)积极配合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在活动期间广泛动员和发动各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活动。 (三)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将于“12.4”这天在县生智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以龙溪律师事务所为主体,联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有一定声势的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 (四)利用本地电视台宣传报道“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并采取律师讲课、以案说法、律师进社区巡讲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五)积极组织法制宣传队伍深入城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学习班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墙报,积极建立社区法制学习班,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 (六)借助“湖南法治网”东安站,积极向外宣传东安县宣传日活动的成果。 三、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使其成为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整体效应。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日和“法律进社区”活动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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