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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200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时间的通知

2008-10-20 15:33:39 来源:
 
关于全区200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及其三级机构,省、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布署,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全区200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定于11月8日、9日进行。城区集中统一考试时间是11月8日,地点设在市十一中(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3日至7日);乡镇集中统一考试时间是11月9日,地点设在各乡镇中学。城区各类考试对象的组考及考务工作由区依法治区办承担,各乡镇考试对象的组考及考务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乡镇司法所协助(具体要求见零治区发[2008]3号文件)。 各单位在接此通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全区集中统一考试。尚未报名的单位请立即派专人到区依法治区办报名参考。不参考、缺考和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补考。(各单位参考情况已纳入全区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内) 区依法治区办电话:6331576 永州市零陵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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