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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200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

2008-09-25 15:33:39 来源:
 
关于全区200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及其三级机构,省、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2008年度全区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驻区单位和全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含教师、医务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等)。 2.省、市驻区和区属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年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以下简称《2008年普法读本》),其主要内容由六个部分组成:一是法治的基本理念;二是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三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四是以案说法;五是2007年重大法治事件盘点;六是其他法律法规。 三、考试时间 2008年学法考试定于10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组考方式 城区各类考试对象,由区依法治区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乡镇考试对象,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乡镇司法所(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助。届时,区依法治区办会同组织、宣传、人事、司法等部门派员巡考。 2.考试形式 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量统一规定为120分钟。学法考试试题由省依法治省办统一命题。 五、考场设置 区依法治区办对城区集中参考人员确定专门的考点,并在考点中设置若干考室,每个考室最多容纳45人,实行单人单桌定位。各乡镇要按照上述做法在各乡镇中学设立考点和若干考室,不得集中在会议室、礼堂或阶梯教室进行考试,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各考室门上要标明考室号和应考人员序号,考桌桌面左边角应贴有考号,所有应考人员必须对号入座。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考工作。开展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对培养和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区、构筑和谐零陵的迫切需要。我区将组成由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有力的考务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区各项考务工作有条不紊,考前、考中和考后工作运转正常、不出纰漏。各单位也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本单位应考人员统一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2、《2008年普法读本》的发行工作。《2008年普法读本》是全省各类普法对象2008年度学法、培训、考试的唯一指定教材。发行《2008年普法读本》是加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统一学法内容,规范各类普法对象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发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消极淡漠、敷衍塞责的倾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本单位普法对象人手一册。同时要根据普法教材内容和本单位的特点,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保证年度学法任务的 落实。 3、严格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规则》,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严格按规定开拆、密封试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不得考前泄题或制作、散发参考答案。届时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来我区进行巡考。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重考,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4、确保参考率。各单位要保证参考率达到95%以上,且参考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007年的参考人数(2007年各单位参考人数见附表)。对没有达到该参考率的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考。 5、尽快办理参考手续。请各单位在接此通知后,立即确定一名专人到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乡镇各单位到乡镇司法所或依法治乡镇办公室)报送参考人员名单、订购《2008普法读本》、缴费(读本15元/本,考试考务费12元/人,共计27元/人)等事宜,以便区依法治区办统一安排考试。 附:全区各单位2007年参考情况表 联系电话:6331576 永州市零陵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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