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上半年零陵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二00八年上半年零陵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08年是全面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开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邓少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水平,努力为推进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布署,我区紧紧围绕“法制宣传进农村,依法维权保稳定”宣传月活动主题,5月在全区16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婚姻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一)领导重视,精心抓好织组织部署 5月以来,我区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局、省依法治省办1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对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十分重视,立即就我区如何开展这一活动作了安排。成立了由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也相应建立了活动的组织形式。4月30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出台了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宣传、农办、公安、民政、司法、国土、质监、农业、信访等相关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任务,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抽调专人组织相应的工作,组织了4个工作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办事处,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协调。 (二)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月期间,我区突出活动主题,结合农村实际,根据农民群众对实用法律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了新一轮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热潮。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我们以农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选择了一批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读本“送法下乡”,到活动结束时,共送发《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城镇居民简明读本》、《“五五”普法读本》、《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资料近3万余份;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期间,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深入各乡镇办事处通过播放录音磁带广泛宣传宪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影响和效果。三是设立法律咨询点。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全部16个乡镇办事处都设立了法律咨询点。邀请了相关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到现场,为农民群众讲解法律常识和农业生产技术知识等,吸引了过往农民群众的关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组织现场办公。针对我区群体性事件有所上升的趋势,根据各乡镇办事处上报的当地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突出的矛盾,从解决农村实际困难入手,在本次活动实施阶段组织了相关对口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共现场解决涉山、林、水权属问题6起,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和普遍欢迎。五是在车站广场等地广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在报刊上开设专栏报道等,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做到活动在全区家喻户晓。 此次宣传月活动在领导重视下,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和配合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和自学性得到了进一步激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化环境。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一)继续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今年我区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以服务于执政能力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首先是会同组织、宣传、人事部门制定了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了学法用法内容和重点,并以此开展督查和指导。其次,认真做好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为确保学法用法效果,区依法治区办公室聘请了法律专家精心偏写讲课资料,同时有计划引导和安排结合自身工作,以自学等方式研习法律知识。此外,我区通过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三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国家民族发展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区高度重视,区委有关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的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都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安排布署。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教育、宣传、文化、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成员进行了及时更新,确保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责任。综治办每年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综治考核,作为评价党政领导工作政绩的重要指标。人大、政协经常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安排法制副校长的经验交流。今年,我区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布署,召开了法制副校长工作会议,评选了优秀法制副校长,促进了全区法制副校长的经验交流。以上一系列制度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三八”法律维权咨询活动。3月8日,区妇联会同区依法治区办、计生委、妇幼保健院以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为重点在全区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咨询宣传和维权活动。活动在群众聚集的区商业城等地设立现场咨询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和受理妇女侵权案件,还把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编辑成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活动期间,共组织专业法律人员和妇女维权的工作人员40余人,派发了各种实用法律政策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妇女权益案件10余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全社会对妇女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好评。二是开展了“3.15”维权活动。3月15日,区消协会同区工商、司法、烟草、药监、电力、通信等部门,围绕“消费与责任”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3.15”国际消费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活动共组织抽调专业工作人员了4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印发资料3万余份,张贴标语400多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0余宗,接待了近万名群众咨询,为我区营造了良好的消费法治环境。 此外,上半年先后协助公安、税务、民政、农业、劳动、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刊登、播放法律原文组织观看宣传教育专题片,举办培训班进行法制典型案例教育,利用各单位墙报、布告、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书写、张贴、悬挂宣传上述法律法规10万期(条),先后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册(份)。同时,还围绕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招商引资、“三城一区”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三化”进程等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积极做好了群体性事件的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我区涉法涉诉等群体性事件的多发现象,区依法治区办加大了相应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首先是组织法制宣传队进驻有关乡镇村组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今年3月以来,我区共派出宣传队十余次,分别到珠山、石岩头、水口山等乡镇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其次是加强了与信访部门的联系配合,对群体性上访人员特别是无理上访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共开办法制教育班6场次,30余上访人员接受了法制教育,有效到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零陵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
上一篇:二00八年上半年零陵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07-16 ]下一篇:零陵区领导预约下访解难题[ 08-06 ]
- 热点文章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