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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司法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1-07-11 17:27:07 来源:
 

 

娄底市司法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2011年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根据《娄底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五响”工程实施方案》、《娄底市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刘富华同志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处、中心)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

娄底市司法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长:刘富华

副组长:刘崇育  毛忠民  彭湘钢  李双平

杨时中  刘文俊  程晓卫

  员:唐建国  周纯清  杨光强  郭林军   

    倪志刚  刘江榕  刘楚文  马政军

刘时长  曾维平      聂绍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时长同志兼任主任,李烨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目标

提高公民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创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通过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熟悉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进一步减少;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能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成效明显。

四、活动内容

(一)将交通法规及“文明交通”的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学法普法学法培训考试。利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班、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橱窗、普法网站等各类宣传阵地,通过法制宣传日和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二)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交通法规专项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文明交通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积极参与文明交通“五响”工程活动、交通劝导员活动、文明交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制宣传“四进”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三)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

(四)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或培训等形式,教育引导本单位本系统的司机、私车驾驶人员和全体人员文明驾车、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五)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一次以“关爱生命、做文明交通人”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城区为中心,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司机发放宣传单、光盘等;二是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村和有关企业、单位,主办文明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有关交通文明录像片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市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推进娄底法治进程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举措,确保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三个创建工作及“六五普法”全面启动、第七次全市法制宣传会议、法治县市创建等法制宣传中心工作,认真按本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以“文明交通”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娄司办发20111)、《关于成立娄底市司法局文明交通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娄司办发〔20112)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交通活动成效明显。

 

娄底市司法局

O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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