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各镇、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为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 活动主题: 今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 三、 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组织实施以“七进”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宣传普及宪法和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开展对宪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对物权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维权、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自觉履行对于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义务;深入开展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巩固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深入开展对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促进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深入开展对治安处罚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深入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更高的要求;深入开展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教育,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深入开展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四、 活动方式: 活动宣传月期间,区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农村实际和部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区依法治区办将组织牵头,集中开展以下专项活动: (一)免费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组织购买《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二万册,按照群丰、马家河、栗雨两镇一办每个农户家庭一册、免费发放的原则,分别在5月中下旬全部免费发放到户,积极为广大农民提供简明、实用的法律学习资料。 (二)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区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民政、信访、农村、水利、妇联、计生等单位,分别在栗雨王家坪(暂定5月15日,星期二)、群丰长岭(暂定5月21日,星期一)赶集日举行两场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内容为: ① 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由群丰、栗雨等基层单位统一设置咨询台,上述各专业部门分别安排1-2名专业人员,在区统一的集中宣传日进行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难题和实际问题,共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② 编印宣传资料及板报。上述各专业部门各自准备2000份本部门专业法律宣传资料和1-2块宣传板报进行现场发放、摆放,以增强广大农民的基本法律常识。 ③ 利用法律宣传车在人员集中地区和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以营造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声势。 (三)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制培训、讲座活动。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学习阵地,适时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丰富农村党员、两委干部、村组骨干的法律知识。 五、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2.突出重点。此次活动要以宪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内容,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村民自治水平。 3.精心组织。为确保全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各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和基层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按区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搞好人员、资料、场地、经费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将各自编印的板报、资料于5月11日前统一送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内,联系电话:*******),以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将整个宣传月工作情况于5月24日前报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以便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和考评。 株洲市天元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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