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专刊(第一期)
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专刊
第一期
麻阳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目 录
※文件精神※
● 麻阳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会议要闻※
●麻阳召开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协调动员会
※工作动态※
●各成员单位积极抓紧准备宣传月活动前期事项
※文件精神※
●麻阳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5月5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委宣传部、农办、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单位,向全县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麻治县办发[2011]05号),对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作出了安排部署。
该通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定位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确提出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来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法治麻阳”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基于此,该通知就活动的时间安排、宣传内容、主要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要求严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原则,将此次活动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六深入、促进和谐保稳定”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切实加强涉农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认真完成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的最后,强调要求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特别是各成员单位要在依法治县办的组织协调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力求活动有声势、有内涵、有实效。
※会议要闻※
●麻阳召开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协调动员会
为了组织开展好第十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5月12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县委宣传部、农办、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等部门单位,在县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了宣传月活动协调动员会议。
该会议有宣读宣传月活动通知,活动开展具体事宜的提出,各与会单位人员表态发言,司法局长、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张吉忠讲话,宣传部副部长雷国荣提要求和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祥余总结讲话等六项议程,主要对有关宣传月活动开展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
会议中,张局长首先通报了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情况,对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和赞扬。紧接着,张局长提出把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作为全县“六五”普法启动的一个预演,希望与会单位将思想统一到提升农村地区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水平的高度上来,扎实做到宣传重点和部门法结合、宣传活动与“法律服务六深入”结合、宣传活动与提升政法部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结合、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结合、宣传形式与宣传效果结合,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随后,雷部长强调指出一定要抓好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表示将安排电视台记者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跟踪采访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报道。
最后,张书记从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各与会单位要从有利于本单位今后工作开展出发,从有利于惠民心、树形象出发,从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既定措施并努力创新,实现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圆满收官。
※工作动态※
●各成员单位积极抓紧准备宣传月活动前期事项
协调会议之后,仅仅一天时间,各成员单位就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准备予以完成。在将各自单位参加集中宣传活动人员及联系电话、各自宣传活动方案、1200元宣传活动经费、宣传车辆调配情况等报至治县办外,还各自结合工作职能实际,分别印刷了相关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
报:治市办,县四大家,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送:县委宣传部、农办、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局领导
发:各乡镇,各股、室、处、所、中心
审稿:向 芮 组稿:欧 文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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