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总结
衡东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总结
遵照《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衡司发〔2011〕19号)要求,现将衡东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衡阳市司法局通知后,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共同筹划,以省《关于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指导,以普及宣传打击传销法律知识为主线,以提高全县公民对传销活动的识别、防范能力为重点,此次活动从4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下发“一封公开信”、“一张联系卡”、“一封承若书”,建立“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势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两次设咨询投诉台14个,接待咨询800人次,散发宣传册50本,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宣传横幅50幅,张贴宣传标语100张、彩色宣传挂图100张,制作信息宣传栏20个。 通过移动公司发送宣传短信10000条,出动10台宣传车利用广播在24个乡镇间来回进行宣传,组织播放《黑梦》、《潇湘亮剑》20余场次,较好地营造出全县打传高压态势。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高度重视,组织坚强。接市局通知后,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下,衡东县召开了由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主要领导参加的“衡东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月专题会”,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县司法局长周叶华任总指挥,公安、工商等部门相关领导任副总指挥,法制宣传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活动时间、人员、经费保障等进行了全面安排,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以校园、市场、农村、企业为宣传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宣传教育。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依托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此次活动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人员、重点场所采取一个不放、一人不漏的拉网式宣传方式。一是加强铺天盖地的宣传活动,在流动人口多的地方制作悬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栏、信息栏;二是对能提供20人以上的会议场所加强法制宣传;三是在全国直销企业品牌入驻衡东的经营店设立宣传信息栏;四是组织法制副校长对全县初、高中级学校进行了“打击传销”法制教育;五是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入村入户进行宣传。
(三)健全责任,推进活动持续开展。以“打击传销活动月”为契机,制定并与相关单位签定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有效地促进了打击传销工作持续开展。统一制定衡东县查处参与传销人员登记台帐,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经济户口台帐,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投诉、申请、举报受理登记本和公开信:正面公开信,反面直销名单、打击传销工作定期联络记录、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回访记录、巡查登记本、传销案件登记本、联系卡(当地政府、派出所、工商所、村委会、居委会等相关单位联系人和方式)等文书发放到各单位,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受财力物力的制约,活动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因工作联动机制影响,单位互动抓落实还不够理想。
四、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把“打击传销”纳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内容。
二是抓好《打击传销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经济户口台帐》、《查处参与传销人员登记台帐》的落实。
三是高度关注传销活动趋势,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法。
衡东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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