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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8-04-29 15:33:39 来源:
 
临治市办发(2008)02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二00八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研究,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临湘市二〇〇八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头一年,也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增强各类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增强广大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改进方法、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 (一)以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改进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为提高其依法执政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认真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逐步以法制讲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形式。原则上各级各类单位每年组织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其中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三项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这些制度措施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3、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要调动各部门、行业积极性,切实加强部门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各类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司法机关和主要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重点单位,在统一参加全市干部年度学法和考试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要争取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考试的比重,使公务员学法关口前移。 4、切实做好普法教材的发行工作。为增强普法教材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实效性,使各类学法对象拥有形式新、内容好、质量高的普法教材和读物,要切实做好《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领导干部基本法律知识200问》等有关普法教材和读本的发行和宣讲辅导工作。 5、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拟于9-10月份,全市举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今年学法用法考试要尽量克服形式主义,力求实效。为此,将在考试的方式方法、内容题型、组织安排、考前辅导、答案公布、成绩发布与应用、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较大改进,使学法用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 《“五五”普法合格证实施办法》。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6、扎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要求,把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指标,落实措施责任,动员各方力量投入活动,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7、重点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进一步落实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联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继续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完成全部发送任务,并组织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8、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中小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举办好各级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以统一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为契机,掀起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高潮。 9、继续开展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城镇居民学法用法工作,建立政府统筹规划、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主导、社区组织具体实施、社会各方参与支持的组织协调机制,积极利用志愿者队伍,在城镇社区推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举措,并实现活动的经常化。大力支持和引导社区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使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继续做好《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坚持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1、积极做好各种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发现象,要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农村、社区做好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建“无毒社区(村)”;积极宣传打击地下“六合彩”等禁赌法律法规,净化社会环境;做好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年内,要继续以司法行政专项维稳活动为契机,建立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为主、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针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12、要大力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部门,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新闻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切实增强公共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对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社会责任感,端正指导思想,切实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度。 13、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方法。大力加强网络法制宣传,推进《临湘法治网》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提升网络普法的效果和影响力。整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力量和资源,利用关系群众的诉讼代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等工作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尝试在公共场所使用广告媒体、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4、巩固和加强城乡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全市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5、推进法制文化建设。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将法制宣传与文化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产品结合起来,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文艺界的联系合作,鼓励、支持各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活动,积极组织法制文艺作品汇演、巡演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城乡基层依法自治方面。 16、认真学习“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工作经验。切实加强指导,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抓好创建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成效,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扩大活动影响,力争在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方面探索出新路子,促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总体水平。 17、积极组织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要认真学习各地创建活动经验,配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和理论课题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创建活动要突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以此统筹地方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提高地方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全市法治环境的评估体系,用以综合检验考察市直各单位创建工作,反映法治化进展情况。 18、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全省第三批“窗口单位”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引导各创建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创建活动要注重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共同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9、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样板,以点带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结合全省、全市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加强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 20、围绕“法治临湘”建设,以专项依法治理为载体,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公正司法工作要加强对司法质量和执法监督工作的考核评议,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努力防止因执法过错引发不稳定因素;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市民素质;城市环境治理工作要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净化城市环境;经济环境治理工作要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案件,着力解决好经济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的整体效能,加强自身建设、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部门协调合作。 21、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要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极其办公室的成员,不断加强具体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改善硬件设施,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2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改进考核办法。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预算标准和要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动整个依法治市工作。 23、强化督查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督查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发挥各级相关领导和依法治理督查团(组)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全面或者专项督查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平衡开展。二、三季度,市依法治市督查团将对各乡镇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解决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措施不力、体制上不顺、制度和经费保障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增强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抓紧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4、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示范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善于总结经验,培养、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地开展工作。结合当前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民主法制建设汇集社情民意、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25、密切部门协调合作。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条块结合,推进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指导、协调,要求各单位确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领导、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总结。要建立各成员单位年终述职制度,检查交流工作情况。对各单位组织开展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要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年内,拟组织召开全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四、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增强素质、壮大力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6、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培训和锻炼。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大比武等活动,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等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技能,为实现“五五”普法目标奠定基础。二季度,要分别举办普法骨干、专干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 27、建设好、运用好普法讲师团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充实、扩大讲师团队伍。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及时总结交流情况,并为讲师团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做好各项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进程中的知识传播、政策导向和理论支撑作用。 28、积极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出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29、倾力打造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队伍。通过政策上扶持、加强部门间合作,大力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制文艺系列创作和演出活动,建设一支专兼职法制文艺队伍,运用通俗的、高雅的或雅俗共赏的文艺载体,活跃法制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品位。 30、整合部门专业法制工作队伍。组织利用好各部门内部设立的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力量,尽量把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框架内来统筹安排,保障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完整性、系统性,增强其专业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有效性,提高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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