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县处级干部
汨治市办发[2007]0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县处级干部 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各乡镇场、市直各单位: 根据岳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岳治市发[2007]04号“关于全市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精神,全市2007年度处级干部学法考试和公职人员普法教育抽考将于11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处级干部学法考试 1、考试对象 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1月19日下午3:00—5:00,市委七楼大会议室 二、普法教育抽考 1、抽考单位: 总工会10人工业园开发区30人档案局10人人事局10人公安局80人国土局50人 建设局30人 水电局40人 民政局30人 审计局20人 林业局40人 农业局50人 广播局40人 计生局40人 劳动局50人 房产局30人 畜牧局20人 环保局30人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1月19日下午3:00—5:00 城郊中学 3、抽考内容: 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6年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 原则上实行开卷考试,带书进场,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三、考试要求: 采取集中考试的办法进行,当场考试,当场收卷,参考人员必须对号入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不得请人代考;必须独立答题,不得与人商讨答案,不得抄袭他人答卷;考试完毕后,必须交卷离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走动和喧哗。不得缺席,必须确保学法考试的质量和效果。凡抽考点参考人员中四分之一以上成绩不及格的,将认定该抽考点成绩为不合格,将在全省予以通报。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和岳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挂帅,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巡考。省、市不编发复习资料,参考者自己看书学习。 请抽考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参考人员名单打印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系电话:5222529) 特此通知,请认真做好考试准备。 附: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 汨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3日 附: 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入场,按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应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 二、应考人员不得携带传呼机、移动电话等物进入考场。带进考场了的,由监考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三、应考人员请自带钢笔或圆珠笔答题,考卷姓名、工作单位等要用正楷字填写清楚,凡辩认不清的试卷可申请更换。 四、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准相互交谈,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纸条、交换试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子,等候监考人员收卷。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 六、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试卷判零分处理: (一)窥视他人试卷、抄袭和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给警告制止无效的; (二)利用传呼机、移动电话作弊的; (三)考试时互换试卷的; (四)由他人代考和代人参加考试的; (五)扰乱考场秩序,辱骂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的; (六)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七、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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