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云溪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OO八年云溪区普法依法治理 工 作 要 点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头一年,也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十分关键的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的理念和能力,增强各类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享有权利、维护权利和依法承担义务、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继续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为建设和谐云溪,实现富民强区的战略目标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改进方法、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一)以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改进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为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逐步以法制讲座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形式。各单位每年组织高质量的中心组学法或法制讲座不得少于2次,其中由各级普法讲师团主讲的不少于1次。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 积极争取组织、宣传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岳阳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督导。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三项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可操作性,使之真正成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任用、奖惩的参考依据。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法档案。干部学法档案由区普法办统一管理 3、突出抓好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 调动部门、行业积极性,切实加强部门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司法机关和主要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单位,在统一参加全市科以上干部年度学法和考试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岗位学法练兵活动。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考试的比重,使公务员学法关口前移。 4、切实做好普法教材的发行工作。为增强普示教材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实效性,省依法治省办结合我省实际,采用新的方式,组织有关法学专家、学者编写《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0问》等教材和读本。市直、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普法教材的发行征定工作。 5、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拟于9—10月份,全区举行包括处级干部在内的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要认真研究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下达任务指标,落实措施责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广活动新形式新方法。 7、重点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进一步落实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凡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以及农民工流出地都要担负起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责任,提高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关部门要搞好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结合“法律进乡村”,继续开展全区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完成《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和学习宣讲任务。 8、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进一步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中小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真正做到“四落实”。结合“法律进学校”,积极组织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学生举行法制讲座,组织罪犯劳教人员到学校现身说法。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以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为契机,掀起教育活动高潮。 9、继续开展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进社区”,建立完善政府统筹规划、部门主导、社区具体实施、社会各方参与的城镇居民学法用法组织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志愿者队伍,在城镇社区举行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经常性活动;大力支持和引导社区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丰富社区法律宣传形式;继续做好《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精心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会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坚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从业的观念,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权利义务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1、积极做好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基层多发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各地要结合司法行政专项维稳活动,主动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建立以法制宣传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发挥职能,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创新形式,拓展领域,丰富载体,提高成效 12、要大力加强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切实增强新闻媒体对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社会责任感,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正确导向,注重社会公益。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上打造常年法制宣传品牌栏目,重点策划落实好“湖南法治建设三十年”、“2007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和“一把手谈依法执政”等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法制好新闻、好用品评选活动。 13、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手段,拓展新的领域。尝试在公共场所使用广告媒体、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4、巩固和加强城乡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全市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推广村民自建“法律书屋”开展法制宣传、加强自我教育等经验做法;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5、推进法制文化建设。繁荣法制文艺,加大资金投入,鼓励、支持各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活动,积极组织法制文艺作品演出(演播)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城乡基层依法自治方面下功夫 16、认真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指导,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抓好创建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成效,选定5个单位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扩大活动影响,力争在推进全区乡镇党委政府、区直部门依法执政方面探索出新路子,促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总体水平。 17、积极组织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试点。要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部署要求,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试点,配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和理论课题研究,制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标准。突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统筹地方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全市地方法治环境的评估体系,综合检验考察各地法治化进程。 18、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全省第三批“窗口单位”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程序化,提高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要注重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制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共同负责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9、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样板,以点带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做好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 三、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的整体效能,在加强自身建设、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部门协调合作上下功夫 20、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要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不断加强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改善硬件设施,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和任务的落实。 2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普示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改进考核办法。争取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标准,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确保落实到位,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要力争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22、强化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督查工作制度,发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权威性,通过党委政府和依法治理督查组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全面或专项督查活动。区依法治区督查组将充实力量,拟于二、三季度,对乡镇、区直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解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体制不顺、保障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23、 部门联动,密切协作。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条块结合,推进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指导、协调,要求各单位确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领导、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总结。要建立各成员单位年终述职制度,检查交流工作情况。对各单位组织开展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要积极支持、配合。 四、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在增强素质、壮大力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24、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培训和锻炼。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活动,抓好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等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技能,为实现“五五”普法目标奠定基础。 26、建设好、运用好普法讲师团队伍。要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充实讲师团队伍,提高师资水平。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加强与讲师团的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交流情况。要经常组织讲师团外出宣讲活动,并为之提供便利条件、做好各项服务,以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进程中的知识传播、政策导向和理论支撑作用。 27、积极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学、党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出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28、整合部门专业法制工作队伍。组织利用好各部门内部设立的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力量,尽量把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框架内来统筹安排,保障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完整性、系统性,增强其专业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有效性,提高整体效应。 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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