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名党员带头公开承诺书
3月31日,洪江市人民法院三个党支部66名在岗党员干部向院争先创优领导小组递交了《2011年度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
在该公开承诺书包含了具体量化后的各种要求以及明确的承诺目标与期限,均是该院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郑重作出的承诺。据统计,公开承诺事项达100余条。此举是洪江市法院党总支按照洪江市委2011年度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实施方案作出的积极响应,在此之前,洪江市人民法院党总支已向洪江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递交了《2011年度洪江市人民法院公开承诺书》,从组织建设、执法办案、司法为民、服务大局、阳光司法等六个方面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洪江市政府网、洪江市电视台进行发布。
党员公开承诺书在除个人、组织各保存一份外,还与院党总支公开承诺书在该院公开栏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此外,该院还要求在活动期间根据不同阶段要求定期对承诺事项进行自查与考核,使所承诺事项均能够实实在在到位,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承诺不走过场。
通过开展党员公开承诺书签订活动,该院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总体任务与目标得以量化细化至每名干警,充分调动了干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参与性与积极性,使活动内容具体化,目标明确化,有效地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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