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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司法局2011年宣传工作要点

2011-03-23 15:40:42 来源: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的开展之年,我局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和深入开展“法治郴州”创建,通过扎实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宣传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全面启动的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永兴建设。今年上半年制定,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出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决议;按照省市部署,拟于今年二季度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五五”普法先进,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去年下发的关于创建法治永兴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推进法治永兴建设工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也要对本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2、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加强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出台的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公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学习中心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轮训制度,重点改革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大力开展群体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三下乡”服务活动,继续开展5月份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9月全省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会法制宣传等系列活动,深化法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行业、进单位活动。

3、大力推进区域、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做好“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4、创新方法,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和宣传优势,在全县城公共场所建设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招牌和公益广告,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法律书屋、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办好“永兴法治”网。

5、围绕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在企业改制、军转安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治安防控网络和应急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7、认真落实年度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

二、司法局外宣工作

学习贯彻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宣传报道的相关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大力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正面宣传。2011年,司法局已把各项宣传任务详细分解到各股处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质量审核、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制度,并以永司发[2011]1号文件下发,制度要求,每篇信息要按时按量完成到位。

1、信息。所有干部职工每年至少撰写信息稿件4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刊物采用至少一篇以上,未完成采用任务时扣200元。

2、调研材料。各股每年要完成调研材料1 篇以上,未完成任务扣200元。

3、电视新闻。全年30期,按实际情况分到各股室,每少1期扣500-1000元。

4、郴州日报任务数为11篇,分到各股室,未完成的每篇扣1000元。

5、依法治市海报3篇,未按时完成的每篇扣300元。

6、市局简报任务数为8篇;未按时完成每篇扣400元。

7、永兴通讯任务数为4篇,未按时完成每篇扣500元。

8、湖南法制网信息325篇,未按时完成每篇扣100元。

所有信息完成情况由各股室每月底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交分管领导核查,并报局长,奖惩情况每月落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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