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晏星火等同志聘任职务的 通 知
岳楼司发﹝2008﹞6号 关于晏星火等同志聘任职务的 通 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通过竞聘演讲、群众评议、任前考察,最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晏星火同志聘为岳阳楼区司法局基层股副股长(聘用期半年); 周军辉同志聘为岳阳楼区司法局宣教股副股长(聘用期半年); 付 军同志任岳阳楼区公证处副主任 (试用期半年); 戴勇峰同志任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半年); 隋 珍同志任岳阳楼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试用期半年)。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任职 通知 报:市司法局、区政法委 送:区劳动人事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发: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 岳阳楼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05-07 ]下一篇:妻子捉奸举证合法吗?[ 05-07 ]
- 热点文章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