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201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桑治县发〔2010〕11号
关于全县201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场)依法治乡镇(场)领导小组、县直及驻桑各单位:
根据张治市发〔2010〕7号和桑治县发〔2010〕9 号文件精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11月20 日至21日组织了全县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139个县直单位、39个乡镇场共9204名干部职工参加了201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其中,乡镇场、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和部分县直机关干部职工1785人在中心考场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及格率达100%。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为做好考试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成立了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小组,对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能亲自带队,认真组织并参加考试。
(二)考务工作准备充分。为搞好考试,各单位积极主动地与县依法治县办联系购买学习资料,做到了人手一本《湖南省“五五”普法2009读本》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依法治县办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认真做好了各项考务工作,为参考人员创造了较好的应考环境。
(三)考试组织严密。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县(乡、镇)依法治县(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考试井然有序,考试中,绝大多数参考对象能独立解答试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完成了年度学法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1、有的参考对象对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学法用法考试认识片面,认为考试仅是一种形式,仍然存在缺考的现象。
2、个别垂管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存在单位缺考的现象。
凡因特殊情况未参加201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务必在2010年12月30日之前,到县依法治县办办理补考手续并进行补考,补考工作以此文件为准,不另行文。
附件1:桑植县201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册
附件2:桑植县2009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补考成绩册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学法用法 考试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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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依法治市办 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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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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