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取有五个新突破: 一要在精化法律援助服务上有新突破,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二要在延伸人民调解功能上有新突破,要积极推进防控体系建设,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搞好衔接,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 三要在发挥律师参政议政服务社会上有新突破,积极组织律师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四要在完善社会安置体系上有新突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能力和帮教水平。 五要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区分不同时段,抓住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推动“五五”普法见实效、出成果。联系实际,找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解放思想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继续解放思想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审时度势,增强科学发展的前瞻性。深刻分析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深层次的困难和矛盾、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新课题和新要求,破除小进则骄、畏难却步、因循守旧、盲目乐观、见物不见人等观念障碍,保持开拓进取的昂扬锐气,在新的历史起点更加有新的作为。二是善于学习,培养科学理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要做到有胆量更要有见识,在敢想、敢干、敢闯、敢走前人没有走过路的同时,更要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科学理性思维,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兄弟城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及世界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更宽广的眼光和思维来谋划工作全局,使我们的决策、措施、行动更具有科学性。三是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融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着眼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始终以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始终把法制宣传工作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始终把劳教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始终把解决和服务民生问题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要求,以此统一司法行政三支队伍的思想,激励三支队伍破解难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由大到强,发展要快更要好,创造更大的职能空间,更强的职能功能。四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要克服领导干部思想状况与解放思想要求不相符的各种差距,敢于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揭露矛盾和不足,坚持从实际出发,理清思路,提高认识,增强信心,转化劣势,增创优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使解放思想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到具体行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上。 要继续解放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我们需要重点解决和破解六大问题:一是解决思想还不够解放的问题,破解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建设中的目标定位和转变观念这个难点。二是解决保障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破解提升司法行政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经费层面、人员机构层面、落实已出台政策的保障力度这个难点。三是解决基层基础还不够牢固的问题,破解强化劳教所内部正规化建设,大队标准化建设,安防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县区司法局建设,司法所建设,律师所、司法鉴定所内部规范管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难点。四是解决有关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的问题,破解创新三支队伍高效管理和法律服务市场高效管理的体制、机制这个难点。五是解决统筹兼顾还不够有力的问题,破解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内部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外部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统筹兼顾能力这个难点。六是解决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还不够到位的问题,破解提高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廉洁高效、公正执法、服务为民、提升素质能力这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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