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把普法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四月二十二日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城办字[2008]28号文件通知至全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企事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考核工作。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依法治县、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强化普法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企事单位的干部职工每年都要接受一次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普法考试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干部职工在普法考试时不漏学、不漏考。凡未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核式普法考试核未达标的单位在年度文明目标考核中不能评先;三是进一步严格普法考度考核实行统一集中考试、统一试卷、统一阅卷评分的“三统一”原则。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的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各单位的考试考核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省、市驻城各单位的参考情况将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四是进一步强化普法考试考核经费是搞好我县普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度普法培训考试经费要足额按时交纳,省、市驻城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度普法培训考试经费要主动及时足额上交县依法治县办。 这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根本保障。 董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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