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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县“校园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12-23 22:14:57 来源:
 

保治县办发2010 5号

关于表彰全县“校园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先进个人的决   定

各中小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校园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保治县办发(2010)4号文件要求,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经过层层筛选组织评委评选出7篇获奖征文,治县办决定对彭悦源等7名同志进行表彰奖励。
    县治县办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学法用法,为推动全县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县治县办号召全县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自觉学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我县校园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保靖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附: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有奖征文名单
 
保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有奖征文名单

一等奖:
单位:保靖县实验小学
姓名:彭悦源
作品:《法令的生命——尊严》
2、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周剑萍
作品:《青少年要注重学法懂法用法》
二等奖:
1、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余刚
作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
2、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曾靖
作品:《如何加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等奖:
1、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彭运英
作品:《怎样提高学生法律认识》
2、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姜忠明
作品:《法在我心中》
3、单位:保靖县迁陵学校
姓名:杨永年
作品:《法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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