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
为适应构建和谐新宁,建设全面小康新宁的新形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充分发挥“五五”普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崀山成功“申遗”中的重要作用,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认真、创造性地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方案、决议及时出台 2006年初,我们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33个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的高规格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司法局内。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做到了领导重视,有人管事,有地方办事。 2006年初,我们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方案和措施,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每年都出台了《工作要点》、《考评细则》和《责任状》,并在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由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递交《责任状》。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发放情况、普法骨干参训和年度普法考试参考情况、“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创建情况、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等都纳入了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并参与了综治、双文明考核。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我们都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并对各乡镇、单位进行了督察。总的来说,我们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措施十分过硬,宣传活动不走过场 我们定期开展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将考试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等挂钩,规定公务员不参与普法考试的,或参与考试通过补考不合格的,不得评先评优。两年多来,我们已组织5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了考试不合格的现象。 我们规定乡镇干部职工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各单位干部职工每年学法不少于6次,并要求各乡镇对乡镇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农民工进行了法制教育培训。两年多来,各乡镇、各村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法律讲座、知识竞赛1000余场,参与者人员达20多万人次,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等普法宣传材料60多万份。 我们定期开展了“五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布置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所有活动我们都制定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办事。如今年5月,我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组织开展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制宣传资料、出刊宣传专栏,派出小分队深入到农村各家各户进行法制宣传。我们则灌制宣传磁带、出动宣传车辆,装上数万本《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安排精干专业的法制宣传队伍,请来县电视台记者,由司法局局长、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李祥清亲自带队逐个乡镇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及登记造册免费发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等宣传资料。各联合发文单位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中也都按照要求筹措资金、制定方案、安排人员积极参与了此次活动,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我们从5月26日起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了督查,今年全县共有516名法制宣传员参与了宣传,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2000余条,张贴宣传挂图36余幅,横幅40余条,出法制宣传专栏18期,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3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万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去年9月,我们积极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拒绝毒品、珍爱生命”,近万名师生签名。2008年,我们还开展了“我还为申遗做贡献”暨学习雷锋日活动、中学生禁毒知识竞赛、禁毒法宣传、律师法宣传等多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人财保障有力,突出新宁特色 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既严格按上级要求办事,又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1、县政府将“五五”普法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且每年都有所增长,确保每年工作正常开展,2008年县财政又专门划拨5万元用于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县直有关单位为搞好工作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专业法、部门法每年也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如财政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2007年就各投入2万多元。乡镇为搞好工作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年也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政策倾斜,优先保证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经费,全面完成了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 2、我们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安山乡的石桥村、一渡水镇的石楼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县药监局被评为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3、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小学校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精神,重点抓好了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的工作。全县72所学校全部配齐了法制副校长,规定每名法制副校长全年上法制课不少于4次,每年表彰10先进法制副校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已纳入了每年的学法用法考试范围。 4、除按省市要求完成当年普法宣传任务外,结合我县崀山“申遗”是头等大事的实际,开展了“法律进崀山景区”活动,将《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纳入了每次的普法宣传内容,开创性的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5、在《崀山》报开辟了“平安新宁”法制专栏以及“伍铜球律师信箱”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为群众排疑解惑。与县电视台合作编制了“平安新宁普法篇”,每年编播四集。 6、与乡镇携手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措施。 一是加强农村民间文艺队伍建设,指导他们在年度内至少要编排3个以上的法制文艺节目并能在文艺表演活动中呈现给观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二是大力营造全民自觉学法用法氛围,年底在全乡镇范围内评选模范学法户和模范守法户各10名进行表彰;三是以校园普法为主要阵地,在全乡镇校园内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要求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校至少组织上好4堂法制课外,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制篮球赛、,法律知识竞答赛、“我与法制同行”征文比赛等;四是组织公安、财政、司法、国土、林业、计生等部门搞一次普法活动接访周,在活动中抽调乡镇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合接访组,集中解答被接访群众的询问。并在超市等群众密集的场所直接发放调查问卷,对乡镇下属各部门的该项工作情况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五是由乡镇调解委员会组建“流动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就在您身边”系列活动,使法律服务就象公安“110”一样随时出现在急需法律服务的老百姓的身边、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新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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