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五五”普法以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我县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进程中,把村(居)务公开、群众监督作为推进村(居)民自治,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加强村(居)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改善党群关系,促进农村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成绩明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我县安山乡的石桥村、一渡水镇的石楼村先后在第二批和第三批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将“五五”普法以来我县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建设 (一)抓学习,定制度,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领导班子的强弱,是保持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各村(居)始终高度重视“两委”班子的建设。首先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村(居)“两委”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其次定制度,制定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两委”完善了议事规则、两委会议等制度,村(居)里重大问题由村(居)党支部研究决定,涉及村委会的,召开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征求村(居)民代表意见,置于全体村(居)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因情况不明而造成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了村(居)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村干部培训教育,利用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工作,法制讲座、普法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村(居)“两委”干部任期培训工作,加大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村(居)干部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村(居)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大了村(居)干部管理力度,各乡镇制定了《村(居)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对村(居)“两委”干部全部进行了评议、考核。要求每名村(居)干部就过去一年工作开展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述职,同时,组织县乡(居)两级人大代表、村(居)民组长及部分群众代表对每位村(居)干部所作的述职报告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居于前面位次的村(居)干部进行表彰。 二、村(居)务公开 (一)各村(居)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同时,通过民主选举村务公开监督组,负责监督村(居)务公开工作。 (二)村(居)务公开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核心内容是财务公开,重点是财务收支、补助金费的使用、集体债权债务、土地征用及补偿金使用和管理、计划生育和社会扶养费征收、村(居)建规划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同时规定村级集体企业改制、专业经济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使用、社减对象与标准必须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后再进行公布。 (三)严守程序,保证村(居)务公开规范。一是在公开前做好准备工作,拟定方案,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公开的各项数据和材料;二是由村(居)务公开监督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提交村(居)“两委”会议审定,经村(居)务公开监督组长审核签字,以村(居)委会名义公开;三是在每期村(居)务公开前,村(居)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别不同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再进行公布;四是每期村(居)务公开后,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公开的资料并立卷归档。 (四)统一时间,做到村(居)务公开及时。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定期村(居)务公开的时间。同时,也会根据地实际情况、群众关注程度和可操作性等因素,临时进行公开。对重大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建设以及专业经济承包等都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进行公开,真正做到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全过程。 (五)加强村(居)务公开监督。一是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每次公开后,利用会议、意见箱、征求意见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认真搜集和整理群众反馈意见,并限期做好解释和反馈工作,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村(居)务公开进行督查,年终由乡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村(居)务公开和财务管理进行督查和审计,保证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没有发生因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越级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一)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结合创安、创模,村(居)民自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的开展,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普法依法治理的热潮。各乡镇、各村(居)均按照要求制定出了各自的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县里坚持和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和抽考制度及普法骨干培训制度,各乡镇每年都要举办法律讲座,除全体公务员参训外,各村(居)“两委”负责人均必须参训。参训结束后,各村(居)还要根据各自的实际也要开展相应的法制讲座,以提高村(居)“两委”成员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意识。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近几年来,各乡镇、各村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法律讲座、知识竞赛1000余场,20多万人次,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等普法宣传材料60多万份。 (二)各村(居)以(居)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村(居)委会的治保、调解两个组织的建设,县里每年表彰32个先进调解委员会和32个优秀调解员,每两年评定一次“十佳调解委员会”和“十佳调解员”各村(居)还成立了护村队、社区专业治安巡逻队、护组队等安全保卫组织,使基层治安防范网络进一步合理。 新宁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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