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08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新宁县2008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根据市宣传部、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我县认真按照新依法治县办发[2008]7号《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于9月22日至28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以“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为了搞好本次活动,在司法局的组织下,由政法委牵头,召开了有宣传部、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团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公安局、文体局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协调会。会议由县委办付畅锐主任主持,司法局局长李祥清作工作安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小君作了重要指示。 9月22日上午在县人民广场组织新宁一中、崀山高级实验中学、焦家垅中学500多名学生参加了全县优化经济环境公捕公判大会,使学生们现场经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组织300多名学生到我县青少年爱国主义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宛旦平烈士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培养学生爱国意识。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和协助下,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建立和实施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各成员单位尤其是教育局、公安局、文体局,表示积极开展好了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了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工作。我县于9月26对县一中、金石中学等学校周边的小吃店、网吧进行了一次整治,取缔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小吃店5家、黑网吧7家,为学生营造了一个轻松、安定的学习环境。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100余例,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针对在校的“问题”学生(“差生”),推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宣传和青少年维权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教、促膝恳谈、心理咨询等方式,促其改正不良习惯;结合社区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 二、宣传开路,声势浩大。在活动周期间,县司法局宣教股和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新华书店门口在学校放学期间开展了《禁毒法》宣传,摆放宣传图片32扇,发送《禁毒法》、《禁毒法》知识问答两种宣传资料2600份,现场解答学生和其它群众法律咨询122人次。全县共张贴宣传标语2900份,张贴宣传挂图1000份。灌制录音磁带5盒,出动宣传车23台共6天计138台次,在18个乡镇和8所重点中学巡回宣传,真正做到了家家户户知晓。全县共开办法制专栏26个,庆“十一”特别节目3个。电视台专门制作了宣传报道节目,使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发展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法制讲课,内容丰富。9月20日对全县法制副校长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在法制副校长中推行了备课制度和教案评比制度,切实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全县72名法制副校长在活动周期间都为所在学校师生上了一堂内容实用、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讲课内容为:《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的以案说法,如水庙中学法制副校长朱太平分别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以活生生的现实案例教育学生;有的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丰田中学法制副校长姜安华到丰田中学开展了法制主题班队会;有的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如一渡水中学法制副校长李志洲组织镇文艺宣传队到各学校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有的开展工作普法知识竞赛以竞赛学法,如县一中,法制副校长李进舟搞了一次法制演讲比赛,使学生亲临学法现场,收到良好效果。 总之,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经费不足,尚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车辆使用和法制教材缺乏。我们将认真总结,争取明年更好。 新宁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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