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洞口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工 作 总 结 我县自2003年以来,按照省、市“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和《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先后有4个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我县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不断健全和落实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巩固和扩大了创建工作成果,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村依法自治,促进各项事业的法治法管理方面切实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决策 我县的各个村都全部建立并认真实施了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制度。凡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和村内重大事务,一律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起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确保落实民主选举 我县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完善《洞口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细则》,我县第五、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各乡镇及村委会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参选率达到98.7%,村委会选举成功率达到99%以上。 三、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管理 我县的每个村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依法完善修订了包括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山林权属、房屋纠纷以及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了村务活动和村民行为,使村里的大事小事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村组干部都严格照章办事。 四、进一步完善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 我县各个村都设立了村务公开栏,100%实行了村务、财务公开,并建立了村民代表审计村级财务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审计活动,增强了民主理财、民主管理的透明度。 五、还存在不足的地方 我县还有少部分村组对创建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认识不足,对深化创建工作任务意识不强,抱着没有利可图就无所谓的态度,使创建工作没有新的进展。 洞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一篇:献 身 司 法 无 怨 无 悔[ 05-15 ]下一篇:开展《律师法》宣传活动[ 07-07 ]
- 热点文章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