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洞治县办发【2007】5号 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 通 知 县办中学、乡镇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学校: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今年的9月份是第六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为组织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六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青春伴法健康成长,培养学法守法公民。 二、时间安排 从9月24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1、各学校要积极和法制副校长进行联系,共同落实好9月青少年法制教育周的活动计划,迅速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2、各法制副校长要积极联系好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各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协调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3、要围绕“青春伴法健康成长,培养学法守法公民”这一主题,采取讲座、讲课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湖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各法制副校长上完课后,将上课资料整理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存档。 4、为迎接北京2008奥运会的举行,各校要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在青少年中开展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通过宣传奥林匹克规则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青少年做文明守法公民,依法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和其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奥运社会法治环境。各校活动完毕后,将活动的情况、总结、图片、视听等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存档。 四、活动要求 1、抓住重点,创新形式。要紧紧围绕“青春伴法健康成长,培养学法守法公民”这一主题,通过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座谈会、讲座、板报、墙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以及辩论、讨论等形式,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营造深厚的学法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期间,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邀请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对此次活动进行督查,并请各学校、法制副校长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资料。 洞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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