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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12-05 15:33:39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本方案,以确保我县顺利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等,集中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宪法、物权法和依法治国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 活动主题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传播法律知识、关注民权民生,共建和谐社会。 三、 时间安排 从11月底开始,以“12.4”为高潮,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 四、 宣传重点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把握好四个宣传重点: 1、 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 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师。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3、 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我国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成果,宣传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宣传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4、 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对国家意识的宣传,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加强守法意识的宣传,引导公明辨是百、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增强权利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义务相一致。 同时我县开展的“12.4”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还将重点宣传今年出台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新修订的律师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五、 活动安排 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依法治县办安排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将于12月4日,以全县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在九龙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 2、 把省统一印制发放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及挂图,在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单位及各种公共场所广为张贴。 3、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并采取公益广告、以案说法、开设法制专题专栏、举办专题晚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4、 各乡镇、各机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城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和其它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设立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墙报、板报,积极建立社区法制学(夜)校和法律书屋(阅览室),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 六、 工作要求 1、 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使其成为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2、 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法治精神、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教育群众。 3、 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突破传统方式,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使宣传活动越来越多样。如互联网、数字多媒体、车载电视、手机短信平台都是有效可行的新载体。 4、 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特别是其他各业部门要增强法制宣传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联络协调。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日和“法律进社区”活动能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及时把活动开展情况和方案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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