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二00七年度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2007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及考试工作。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及考试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省、市驻邵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的年度学法工作。各单位要以 普法骨干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学法工作,如需县依法治县安排辅导人员,应及时与县依法治县办联系。各单位党委(组)学习中心组要认真开展年度学法内容及专业法的学习,全年要保证4次以上的法制学习。 三、学习资料及费用。《“五五”普法读物》第二辑为本年度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的指定学习资料,要求所有在职人员必须人手一册。2007年度全县干部职工学法考试资料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每人收取30元(其中年度学法资料、培训、考试费25元、“五五”普法合格证费5元)。各单位要在10月底前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宣教股,联系电话:6821804)购买学法考试资料并缴清资料费。如不及时缴清费用,由县工资发放中心统一扣除。 四、严格年度学法考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对干部职工学法工作进行集中考试。县直机关各单位由省、市组织考试,各乡镇场及所辖各部门由县依法治县办组织考试。 五、严肃年度学法学习和考试纪律。今年县委将干部年度学法工作纳入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工作,组织好考试工作,必须做到在职人员每人一本年度学法资料,学习时间40小时以上。乡镇各部门除教育、公安、法院、工商、税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学习外,其它各部门均由乡镇组织学习。省市抽考单位要按要求派人参加考试,参加抽考人员的成绩视为该单位年度学法考试成绩,如参加抽考人员60%不及格,视为该单位全体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不及格。对年度学法考试不及格人员实行补考,补考费每人50元。对不参加年度学法及考试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办理职称评定和工资晋升等手续。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年度学法及考试情况纳入乡镇和其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乡镇各部门的主管部门要与乡镇密切配合,督促所属部门参加所在乡镇的年度学法和考试。 六、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合格证登记工作。“五五”普法合格证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填写和登记,各单位在购买年度学法资料时应将本单位参学人员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填写“五五”普法合格证和年度学法考试考核登记表。对普法合格证制度的相关规定,县依法治县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邵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共 邵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中 共 邵 阳 县 委 宣 传 部 邵阳县人事局 邵阳县财政局 邵阳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邵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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