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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7-12-20 15:33:39 来源:
 
各乡镇场、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根据省、市的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传播法律知识,关注民权民生,共建和谐社会。 二、 时间安排 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 宣传内容 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宣传今年出台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新修订的律师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内容 (一)12月4日,各乡镇场要组织辖区司法、行政执法单位以多种形式在人口集中地段广泛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 (二)采取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以案说法、法制专题、专栏等形式在媒体上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的消息。 (三)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公共场所张贴发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宣传挂图 (四)借助“湖南法治网”,继续组织开展“2007年度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制人物”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法治精神、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教育群众。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使宣传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 (四)立足基层,广泛发动。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建立村(社区)法律学校和法律图书阅览室,组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村(社区)居民自我教育、相互促进的作用。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请将活动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邵阳县委宣传部 邵阳县民政局 邵阳县司法局 邵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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