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全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七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制宣传进农村,依法维权保稳定”。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主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通过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二、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的有关精神和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宪法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在广大农村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和公民意识, 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等价交换、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法制保障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广大农民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广泛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药品、食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整治和打击农村入室偷盗、抢劫、地下“六合彩”和非法宗教等危害农村治安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加强教育和引导,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及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重点宣传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统筹城乡发展和劳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农村“三化”进程,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宣传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措施 要通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掀起全区“法律进乡村”活动新高潮。此次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5月5日至15日,为宣传教育月活动准备、启动工作阶段。在此阶段,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区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北塔分局、区信访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场、办)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有关部门在5月10日前要将与此次活动相关的专业法宣传资料交区依法治区办 ,同时还要安排一至二人参加此次活动;区委宣传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国土资源北塔分局区农业局要各安排一辆宣传车;各归口部门、乡(场、办)要分别制作一至二幅宣传横幅,50-100份宣传标语,在5月13日前按依法治区办的要求,在各政府机关门前、西湖桥、资江一桥、资江二桥、开发区、区内主要交易场所、车站和城镇主要路口悬挂。所有参加宣传教育活动的人员名单和车辆的车牌号码及各有关单位准备工作情况于5月14日前报区委宣传部,由宣传部依照安排的时间统一组织。 第二阶段:从5月16日至29日,为宣传教育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具体做好三件事:一是积极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各乡镇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在宣传月期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天。要结合六部门最近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这一主题,对乡、村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基层干部依法依规保护国土资源的责任意识。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召开乡镇、村级干部会议和村民会议的时机,在会前半小时集中学习一个法律专题。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主要围绕禁赌、禁毒、打击地下“六合彩”,村(支)两委改选等方面开展维稳法制宣传,同时要针对征地拆迁、耕地抛荒、侵农损农以及农民工等问题开展维稳法制宣传,特别是农民工问题,各乡镇、村要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和教育机制,及时掌握和满足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各街道、社区也要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社区居民学法规划中统一组织、统一实施。要以“三调联动”为依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身在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积极主动上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保障其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权利,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按照省、市要求,加快全区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四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建设步伐,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范畴。同时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农村党员、退休干部(教师)、村级干部为主体,建立起一支专兼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择合适的对象,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配合村级法制宣传员共同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阶段:从5月30日至31日,为总结阶段。要此阶段要认真做好总结,交流经验,并做好第四届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评选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的考核工作。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赵应国同志任组长,朱社德、刘聪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北塔分局、区信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区法依治区办,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把做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把党对农村的基本政策传到农民手中,播到农民心里,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传媒手段,扎扎实实开展宣传,做到既声势浩大,又氛围浓厚。 3、强化责任,扎实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办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具体领导,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和措施,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村(居)委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制定的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宣传任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力求活动有声势、有内涵、有实效。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向报刊、电台、电视台提供稿件报道北塔区的活动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报依法治区办。区依法治区办将于5月下旬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到各单位指导和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北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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