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乡(场)办干部、村支“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邵北治区办(2008)4号 关于举办乡(场)办干部、村支“两委” 干部法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场)办: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法律水平和积极性,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2008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今年全区村级换届新当选村支“两委”干部的特点,我区决定组织全区乡、村支“两委”干部进行学法用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乡(场)办驻村干部、农村村支“两委”成员 二、培训内容 《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乡村干部服务指南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5月21日至5月22日。培训地点:区政府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 经区物价部门审批,收取培训费6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区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赵应国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朱社德同志、副区长刘聪同志任副组长,区组织部、区宣传部、区人事局、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依法治区办。 2、各乡(场)办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5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的花名册交区依法治区办。 3、各单位的参训情况将与年度双文明考核挂钩。培训结束后区依法治区办将对各单位的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北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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