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结合 创新三种方式 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抓好三个结合 创新三种方式
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泸溪依法治县办
(2010年9月25日)
2006年以来,泸溪县紧紧围绕“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发展战略,按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效果”的总体原则,突出“两个增强、两个提高”的普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法治泸溪”、“魅力泸溪”,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绩。2006年泸溪县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2008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泸溪县所作的主要工作是:
一、落实“三个到位”,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
(一)、“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泸溪县成立并每年及时调整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常设机构,组建了县普法讲师团、依法治县督查团。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普治领导小组,村(社区)成立了以村主干、综治专干、调解人员为主体的普法工作小组。在村(居)民小组确定了普法员和“法律明白人”,县、乡(镇)、村、组四级普法工作网络的形成,有效地推动多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措施责任到位。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四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赋予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估打分权,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把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公职人员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与晋职晋级、提拔任用、奖金补助相挂钩,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三)、经费保障到位。按照普法经费优先安排、重点考虑的原则,泸溪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从2006年的5万元财政预算提高到现在的15万元(预算已实现了人平0.5元),乡镇按人平1元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五年来县政府共解决普法工作经费125万元,有力地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三个结合”,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坚持普法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相结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深入开展农民、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村、社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七个一”建设:建一块村居务公开栏、一所法制学校、一块固定的法制宣传栏、评选一批遵纪守法文明户;建好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义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实行普法联点包村包社区制度。规定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单位确定联系村、社区,每年在乡镇培训乡村村支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3次以上;乡镇驻村干部每月入村、社区4天以上,围绕中心工作抓普法,每月向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次。推行扶贫建整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制度。建整扶贫人员既是工作队员又是义务普法辅导员,重点开展涉农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发挥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积极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辅导活动,在人民调解工作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以案说法,积极向当事人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每年均整合工商、安监、环保、禁毒、反邪教等负有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机关单位利用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在城区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4次以上。全县法制宣传队伍共有180支916人,建立法制学校185所,评选遵纪守法文明户3万余户。自编免费发放《泸溪县“法律六进”实用手册》和《泸溪县“五五”普法实用手册》3万册,免费发放省编《农民普法简明读本》5.5万册。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和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已取得明显效果,为泸溪县创建无毒害县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村普法教育。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在全县重点开展集中清理、修订与法律相抵触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活动,着力探索建立和完善依法自治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目前,已有80%以上的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白沙镇的红土溪村民主自治民主管理落实,已连续14年无治安案件、无群众上访、无刑事案件发生。泸溪县已有5个村(社区)获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二)、坚持普法与规范行业执法行为相结合,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全县确定每月首周星期五为“领导干部学法日”,并实行法制讲座听课证和学法登记证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泸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形成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人民政府聘请了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听证、专家论证、政务信息公开、行政首长问责等新举措,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已成为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县直各单位从强化法律意识、规范管理入手,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通过开展“文明服务窗口”、“依法办事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园林式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坚持把行业依法治理与建设文明窗口结合在一起,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了行业依法治理进程。县水利局近几年来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00多起,由于程序合法、实体正确,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三)、坚持普法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问题专题治”的思路,各部门、各单位紧密配合,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企业及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普法开路,专项治理跟进。在围绕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治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抓好企管人员学法,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企业破产改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厂矿企业、职工家庭开展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力量,进驻企业,上门法律服务。通过牵手重点工程,设立法律顾问室,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目前,有45家民营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会同劳动局、就业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企业经管人员法制培训145期,受教育对象达13000人次,开展企业法律宣讲658场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852件次,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各企业未发生偷税漏税现象。
围绕学校周边治安及安全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校,学校法制教育坚持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在学校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 “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普法图片展,办好一期黑板报,上好一堂法制课,开展一次法制作文竞赛,解答一批法律问题,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增强中小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坚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共上法制课873场次,开展“与法同行”征文、漫画大赛5次,“我与父母共学税法”活动2次,全县5万多名在校学生法律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逐步形成了学校—学生—家庭互动的普法链。
围绕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确保有序上访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围绕突出社会治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为载体,加强了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以提高城市品位;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全国“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确保安全畅通无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这一系列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有效促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泸溪县2009年被授予全省“平安畅通县”,获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称号;武溪小学被评为“全省法制教育示范学校”。
三,创新“三种方式”,着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创新载体,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旅游开发、严打整治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在椪柑销售季节,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城乡开展巡回宣传,打造椪柑销售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利用“三月三”、“六月六”等民族节日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普法活动。编写通俗易懂、反映民族特色的《农村普法教育歌》、《土地管理新歌》等小册子发放给村(居)民。三是利用传媒提升法制宣传渗透力。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版、专栏、专题节目,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五年来,全县共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212次,法制讲座315场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150余部,受教育群众达24.5万人;举办“法治之声”以案说法讲座120场次、法治文艺演出13场次节目100多个,播出法制节目200多期。
(二)、创新方法,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一是督查工作到位。重点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即人大常委会、政协等部门对开展过的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视察。二是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到位。每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两办”、组织、人事、依法治理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到位。新闻舆论监督始终做到“党委政府需要什么,法制宣传工作就宣传什么”,弘扬社会正气,崇尚社会良好风尚。
(三)、创新制度,构筑“大普治”工作格局。泸溪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规范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坚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晋级晋职与学法用法相挂钩。县人大常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规定,实行以法律知识考试为切入点,对所有提请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对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干部不予任命。“五五”普法期间,有2名拟任领导干部因考试不合格而被暂缓任命。健全组织、人事、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普法考核制度。《关于全县各级各类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审批查验普法合格证的实施意见》,每年组织全县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由依法治县办在年度考核表上签署考核意见,考试不及格并经补考仍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年来共有12名公职人员因考试不及格而被定为不称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确保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全面落实。二是规范各级普治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依法治县办工作职责》、《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普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普治工作制度、建立了干部学法档案、中心组法律讲座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依法治县督查制度、公务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全县普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硬化,普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普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普治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春华秋实,人勤不负。五年普法,五年辉煌,一是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通过“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三多三少”,即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少了;依法行政的多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少了;诚实信用的多了,坑蒙拐骗的少了,全县法治氛围逐步浓厚。五年中,全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集体越级到省进京上访,无因本级执法、司法问题引起的越级涉法涉诉上访,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质量评查始终保持全省各系统前25名,全州前2名。
二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涉及全县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决策出台,均做到科学评估、专家论证、法律咨询、依法决策。五年中,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八项机制、八项制度”、《关于建立健全泸溪县信访维稳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维护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16个,全县无重大决策失误或决策失当问题。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基本实现了从单纯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
三是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刑事发案率为全县总人口万分之九点二,六类主要案件连年下降,无黑恶势力犯罪,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五年中,全省社会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和干部队伍满意度评价始终保持128个县市区前14名,连续四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2008—2009年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平安县”,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无毒社区创建先进县”,是全州唯一的“无毒害县”;同时实现了“无枪害县”、“无地下六合彩赌博县”、“无邪教活动县”。推进了“平安泸溪”建设。
四是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全县GDP由2006年的25亿元增加至2009年的3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3亿元。泸溪县2006 、2007年分别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2006—2008年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发展先进单位”、2009年被授予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四个文明”考核始终保持全州第一名。经济发展增速为全州第一。泸溪县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象,被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和州人民政府誉为“泸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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