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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2010-09-13 11:02:19 来源:辰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二〇〇六年以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辰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在县司法局设立了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七名工作人员,配务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同时还制定了《辰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辰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每年初,县治县办按照市治市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辰溪县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使县级各部门和乡镇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县治县办汇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作风办,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三)抓紧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委、县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怀化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辰溪实际,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辰溪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县“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了《辰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寺前镇、潭湾镇、县一中,二中,县实验学校等部门、乡镇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到基层进行了视察。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我县“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周密部署,努力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坚持“法律六进”,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2006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120余次,散发资料17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6500余人次。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展公民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也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利用各种形式,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守。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民。积极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了统筹城乡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法律宣传力度,维护了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

3、切实抓好重点对角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法活动。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二是以公务员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2007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干部年度学法安排的通知》。全县各机关单位和乡镇均已完成了涉及常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考试。全县形成了上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下至普通公务人员共9000多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大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三是以青少年为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来抓,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150余人,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纠正“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让全社会都来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环保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和组织失足青年到学校“现身说法”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00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讲座20场次,有重点地对全县近2   名师生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以农村农民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按照省、市关于“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安排,全县各相关部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培训工作。五是以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专题培训活动积极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为我县级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开展了国际贸易、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税法、打击制假贩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2006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5期,参训人员6600余人次。

三、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开展普法的同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及时制定了依法治县工作计划。每年及时制定《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三个文明检查目标,进行专项考核。每年底,县治县办汇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划,切实开展了规范化行政执法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税、依法治水、依法治林、依法治路等行业的依法治理以及组织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医、依法治厂等基层依法治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行业依法治理的开展,使全县各项事业的管理逐步有序地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2、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选派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组建成立了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把为县、乡镇两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不断深化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县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转变,着力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度,完善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优化了办事流程,建立了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做到有诉必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开展联合检查  余次。

4、维护和促进了司法公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到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执法情况,并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并审议有关报告等,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逐步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浅入深、由虚变实、由弱变强,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跨越。

5、顺利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治乡镇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治乡镇作为专项工作目标进行管理。每年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加以明确细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乡镇政府机关各所、室、办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如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等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公布上墙,使群众明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乡镇财务定期公示制度”等,各项事务管理做到了规范化、法治化。全县各乡镇在深入开展依法治乡镇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

四、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结合县情,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努力完善普法资料,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县在宣传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一是讲座、咨询、上法制课。二是法律知识的考试。三是编制了《法律好帮手》。

2、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力度。一是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政法时空 》栏目,定期向群众宣传常用法律知识。二是在消防路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各乡镇、村(社区)也在群众集中居住点设立了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3、加强了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我县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县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为专职法制宣传员,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为兼职法制宣传员。强化了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员、法制讲师团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了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精心组织了历年的“12.4法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县城和重要乡镇设立法制宣传点,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劳动和社保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局等部门,散发了大量的法制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二是由县治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残疾人、全国土地日等专项宣传活动。

五、务实高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我县各部门、各乡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分解细化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增强了公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学法教育,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问题找律师,解决问题靠法律的观念已初步确立,基本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

2、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3、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2006以来,我县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二是创建和深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制定了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巡回审理调解衔接制度、联合培训制度、调解人员衔接制度、联合表彰制度等,深化了“横到边、纵到底”大调解机制。三是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4、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的深入,我县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大提高,推动了各项事业依法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辰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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